大河财立方消息 12月3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发布公告,已将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郏县鸿发商贸有限公司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达河南分公司。其中,2家借款人共涉及本息8400.1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7782.55万元,利息余额617.62万元。
责编: 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2018年12月03日08: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财立方消息 12月3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发布公告,已将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郏县鸿发商贸有限公司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达河南分公司。其中,2家借款人共涉及本息8400.1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7782.55万元,利息余额617.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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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