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宅小区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

2018年12月12日16:12

来源:南昌晚报

  住宅小区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住建部门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通知提出,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住宅小区

  走廊、楼梯间不得乱堆杂物

  我省提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对物业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配齐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巡查,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堆放可燃物及其他物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及时处置。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推进住宅小区建设、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使用宣传栏、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施工现场

  工地宿舍不得违规使用液化气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和压实管理人员责任;施工现场有关临时设施布置,材料堆放应符合防火要求;建筑材料要符合防火要求;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焊接动火作业管理,必须遵守动火作业审批及监管制度,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强化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正常维护与检修,宿舍生活用电严禁私接乱拉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及液化气;加强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消防设施

  推进消火栓增建补建工作

  我省提出,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各地要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将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纳入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公共消火栓数量不足的城市,推进消火栓增建补建工作计划,加大实施力度。

  城市供水管理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城市公共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对消火栓定期检查、定期试水,对缺少配件的消火栓要及时修理维护,对生锈腐蚀的消火栓及时保养更换,对消火栓水压不够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及时对消防部门巡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城市公共消火栓发挥城市火灾防控功能。

  王纪洪 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跃强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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