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目前已有800万纳税人开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18年12月24日18:09

来源:大河网

2018年12月24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税务总局副局长刘丽坚、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介绍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答记者问。以下为现场发言实录。

【国税总局:目前已有800万纳税人开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今天已经是12月24日了,距离1月1日没剩几天了。请问对于1月初就要发工资的单位来说,他们还来得及享受我们的专项附加扣除吗?谢谢。

罗天舒:谢谢您的提问。您所提到的1月初就发工资的这些单位,我们通常称为“上发薪”。像您说的,“上发薪”单位要提前安排资金计算税款。目前来看,准备的时间确实非常紧张。为了能够保证让大家尽可能的在1月初领工资时就能够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我们已经提前做了一些安排。

一方面,我们提前对这些单位的情况做了摸底,初步统计大概有20多万的单位涉及到1月初就要发工资。我们已经提前对他们做了点对点的精准辅导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政策,开始填报信息。这些点对点的培训辅导工作到昨天晚上已经全部完成。目前,据我们初步统计,现在已经有800万左右的纳税人开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了,主要是1月初就要发放工资的单位职工。

另一方面,在设计上,我们会有多种渠道的服务帮助大家填报信息,掌握办税流程。因为我们的手机APP和网页端需要和税务端、扣缴端进行联动调整,而且目前正在根据前期填报的信息进行最后校验,所以要到12月31日才能正式投入使用。为了满足提前填报信息纳税人的需要,我们专门给他们发送了电子模板和纸质表,同时在22号专扣办法公布的当天,我们统一升级了全国免费的扣缴端软件,这个软件可以具备采集电子模板的功能,同时也具备根据采集进来的专扣信息自动计算税款的功能。这个功能已经提供给各个单位,他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计算税款、安排资金,我们希望广大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共同和我们税务机关配合好,大家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尽量让每一位纳税人都能够在领1月份工资时,就能够享受到减税红利。

最后再补充说明一点,晚报可以补扣。万一有些纳税人在这期间出国了、出差了,没来得及填报信息,没关系,回来之后填报完信息之后,在下个月发工资时可以一次性补扣,当月补扣不完的,以后的工资可以继续补扣,一直到您可以享受的所有减税红利都享受完为止,我们保证一分不少地让大家享受到。谢谢。

【国税总局:1月份发工资前忘记来不及申报专项抵扣的,可以在以后月份申报后一次性补扣享受】

经济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次个税改革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6项扣除事关百姓的孩子、房子、老人,比较复杂,现在距离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了,我想请问税务部门如何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落地?确保老百姓在明年一开始就能够享受到减税红利?谢谢。

刘丽坚:谢谢您的提问,您提的问题很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确实是此次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该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虽说现在距离1月1日只有一个星期了,但是税务机关的准备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为了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我们做了一系列安排:

首先,在流程设计上,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享受,我们对办税流程进行了简化、优化:一是申报就能扣除。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相关信息就能享受扣除。如果纳税人愿意将自己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就可根据个人申报情况进行扣除,大家在每月领工资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了。也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信息办理扣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资料,比如继续教育的资格证书、住房贷款合同等,纳税人自己留存备查即可,不用报送。二是晚报可以补扣。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申报或者申报晚了,比如现在有一些“上发薪”的单位,因为没几天了,来不及申报了怎么办,可以在2月或者以后月份申报后,一次性补扣享受;一次性补扣不完的,还可以在以后月份工资中继续补扣,请大家放心。三是少扣可以退税。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未申报扣除,或者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的,大家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各级税务部门将为大家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退税服务。

其次,在准备工作中,为确保专扣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直接指挥,税务系统从总局一直到县乡税务局、税务所,都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开展准备工作:一是制定了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在22日专扣办法公布后的第一时间,同步发布了自然人纳税识别号、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扣缴申报办法、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大家从新闻上都已经看到了。二是发布了系列通俗版操作指引。为了便于纳税人和扣缴单位尽快熟悉政策、掌握操作办法,我们将税法、专扣政策以及配套征管办法这些比较严谨的法律语言,转换成了通俗易懂的全流程、分步骤、带注解的操作指引,同步在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局官网上公布,大家可以上我们的官网去看。纳税人和扣缴单位只要比照指引操作即可。三是开展了多轮次的培训辅导。各级税务机关做了详细的辅导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的开展辅导。在专项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后,就开展了预培训,并对1月初即发工资的单位提前进行点对点精准培训;在专扣办法公布后,对所有扣缴单位全面培训,保障扣缴单位能准确为职工办理扣除。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广告、宣传片、动漫、短信提醒等方式,让大家随时随地了解政策内容、操作流程。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们多帮我们宣传。四是建立了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在国务院领导下,十多个部门协同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交换和比对满足事后核查需要,也为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资料报送奠定基础。五是开发了多元化的办税终端。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开发建设了自然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可以提供手机、电脑网页等多种办税渠道。前面我提到了手机APP和网页端,因为现在还要校验、压力测试,所以全部功能要在12月31日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届时,纳税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更为便捷。

在这里,我还想向大家说明的是,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不仅是中国税收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税制改革,也是一场征管模式、征管方式的重大变革。尤其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全新制度尝试,政策比较复杂,又涉及广大纳税人的孩子、房子和老人等关切点。改革力度之大、覆盖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对此,各方面都需要一个适应期、磨合期。一方面,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和其他优惠都不一样。这是首个需要大量个人自行申报的优惠,而个人想要在领工资时就享受扣除,还必须通过扣缴单位才能实现,扣缴单位内部也需要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的配合,有的单位还需要上级部门审批工资发放计划,享受政策的链条较长,需要纳税人、扣缴单位和税务机关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特别是现在已经临近新年,对1月初就发放工资的单位来说,准备时间很紧张,要把专扣政策及时准确地落实到每一个人,难度确实非常大。在这期间可能增加了扣缴单位的工作量,在此我代表税务机关向您们道一声辛苦了。同时,我们税务机关还会竭尽全力帮助各单位克服困难,协助职工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如果还有哪个单位说我们还存在这种情况、不掌握政策,没关系,请告诉我们,我们会尽快安排上门辅导培训。

另一方面,我们支撑新税制运行的信息系统也是第一次投入运行,涉及税务端、扣缴单位端、纳税人手机端和网页端、外部门数据交换,涉及的方面多、场景复杂,同步在线人数众多,实际运行中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也不排除纳税人申报时短暂出现连接不上、办理速度慢等情况。遇到这种情况,请大家及时通过热线电话、办税大厅等,将您的问题告诉我们,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及时改进完善,全力以赴把工作越做越好,让大家的办税体验越来越好。谢谢。

责编: 黄鑫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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