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全国模范检察官”这样炼成

2019年01月05日08:10

来源:大河网

  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雅

  我希望在未来办的每一起案件里,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温情。

  □河南日报记者石可欣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月4日,记者来到刚刚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的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兼侦查监督科科长李雅的办公室里,书柜上厚厚地叠放着她获得过的各种奖状,旁边是大量的司法类书籍。

  “这些书用得比较多,所以奖状都叠放在一起,不占位置。”李雅告诉记者。

  从“门外汉”到合格办案人

  会计专业毕业后的李雅被分到襄城县检察院公诉科担任内勤。不是“科班”出身,又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她不具备办案资格。“当时我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啃下司法考试这块硬骨头。”李雅说。

  工作内外,她不放过任何学习法律和检察业务的机会。距离司法考试只有2个月的时间,李雅的身体却出现了不适,可是她没有放弃,白天打吊针治疗,晚上一边烤电一边学习到深夜。

  就这样,她吃着止疼药,带着热水袋上了司法考试的考场。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考试,实现了由法律“门外汉”到合格办案人的转变。

  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多年来,李雅本着“不放纵一名罪犯,也不冤枉一名好人”的初心,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说起最让自己印象深刻的案件,李雅讲起了2011年4月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件,那一年正是非羁押诉讼制度全省试行的第一年。

  犯罪嫌疑人是两名未成年人,其中一人刚满15周岁,是一名初中在校学生;另一人还未满15周岁,失学。他们在一社会青年的唆使下,抢劫了一烧鸡摊主近200元的营业款。

  在对两人讯问时,他们痛哭流涕,眼神中流露着无助与惊慌。李雅感慨道,人常说,法律是无情的,但严格执法并不是要冷酷无情。当时她就决定,大胆适用非羁押诉讼,给孩子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找监护人、走访村邻、寻求被害人谅解……为了这两个孩子,李雅付出了超出其他案件数倍的精力,最终以无逮捕必要对他们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每周进行回访帮教。在未被羁押的2个月后,两个孩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

  案子的结果如李雅所料,然而,此案带来很多非议。有人说,她徇了私情,收了人家的钱。李雅却说:“我并不后悔。这个案件最终能够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释放法律的正能量,这是我坚持人性化办案的最好结果。”

  兢兢业业一心为公

  “在我的眼里,她就是一个‘拼命三娘’,在工作中非常认真,加班对于她是常态。”与李雅共事5年的顾静静说。

  生活中,李雅是一个女儿、一个母亲、一个妻子,她说:“对于家庭,我有着太多的愧疚。儿子总是埋怨我工作比他还重要,说我加班不是以日为计量单位的,而是以月为计量单位。对于双亲,我更是很难经常照料。”

  李雅告诉记者,她内心里最感谢的还是自己的家人,所以她最不能辜负他们的付出与支持。“我希望在未来办的每一起案件里,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温情。”李雅说。


编辑: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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