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房地产公司老总实名发帖:给居委会盖办公楼项目才能进行

2019年01月05日14:40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鑫 通讯员 姜烽烜

  近日,一篇署名信阳市某房地产公司法人赵勇的公开信在网上流传。公开信称,该公司竞得信阳市平桥区的一块国有土地,项目前期工作中,所在地办事处和居委会在长达近5个月的时间里不予盖章,导致项目停顿。不盖章的原因是该公司不同意为居委会建设办公楼。今天,涉事的信阳市平桥区平西办事处负责人回应称,为居委会建设办公用房有协议。

  办公楼换居委会公章企业老总实名举报

  这封署名为“信阳市豫南置业有限公司赵勇”的公开信,标题“一个企业法人的血泪控告:信阳平西办事处赖政,“绑架敲诈”何时了?”极为吸引眼球。

  公开信称,2017年底,豫南置业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平桥区平西街道办事处金三角居委会所属的位于平西路东侧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一宗,编号为WG2017-1401,总面积8668.7平方米(约13亩),并于2017年12月26日与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豫南置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依法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及代征城市道路、城市规划绿地费用,取得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记者检索发现,在信阳市政府网站,有一份与上述内容一致的批复。

  赵勇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的公开信确实出自其手。赵勇介绍,土地竞得后,豫南置业公司计划在这块位于信阳市“金三角”位置的地块上打造一个精品工程。“2018年8月,在公司地籍调查过程中,平桥区土地局要求平西办事处金三角居委会盖章,以示该宗地无任何纠纷,四邻均已经签字,但是至今金三角居委会不给盖章。”赵勇说。

  对于不给盖章的原因,赵勇称,办事处、居委会均要求豫南置业公司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为金三角居委会建设360平米的办公用房。“这个要求不合理,盖办公楼的协议,是他们和另外一家公司签订的。”赵勇称,平西办事处书记陈嘉源明确表态:不管是谁竞得此宗地,都要履行此协议,否则,不但不在地籍调查上盖章,以后一切关于该宗土地开发建设需要平西办事处配合的事宜,办事处一概拒绝。

  “这件事请拖了几个月,没有办法,只能网上发布公开信。”赵勇说。

  办事处书记回应:不予盖章情况属实但是断章取义

  就赵勇公开信相关情况,记者今天采访了信阳市平桥区平西办事处书记陈嘉源,他告诉记者,公开信指出的金三角居委会不给豫南置业公司盖章一事属实,但是豫南置业公司的公开信断章取义。

  陈嘉源称,豫南置业公司前身为“豫南农资站”。WG2017-1401地块原来仅有11.1亩,紧邻该地块,金三角居委会有一块2.9亩的集体土地,居委会此前打算自建居委会办公用房。豫南农资站与居委会协商,希望取得金三角居委会的2.9亩集体土地,与即将招拍挂的WG2017-1401地块一起整体开发,但是居委会不同意。“办事处考虑到企业进行整体开发有利于城市形象,我们做了居委会工作,居委会才同意把2.9亩的集体土地拿出去整体拍卖,进而整体开发,居委会与豫南农资站签订了相关协议。”陈嘉源说,协议规定,豫南农资站为居委会建设一栋三层的社区办公用房。

  陈嘉源介绍,在竞拍WG2017-1401地块时,豫南农资站股东注册成立了豫南置业有限公司,并竞得该地块。“两家公司的股东都没有变,竞得WG2017-1401地块后,豫南置业公司声称,其竞得的地块是净地,此前的协议是另外一家公司与金三角居委会签订,豫南公司不认可。”陈嘉源介绍,豫南农资站与金三角居委会的协议,由赵勇的一名合伙人代表豫南农资站签订,而豫南置业公司的法人代表目前为赵勇。“居委会的态度是,不履行协议就不盖章。”陈嘉源说。

  举报人:建设办公楼协议与其公司无关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信阳市豫南农资供应站”注册成立于2014年12月,经营者为刘某胜;信阳市豫南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目前法人代表为赵勇,在2017年8月变更前,法人代表为刘某胜。目前,刘某胜为豫南置业公司执行董事。

  对于陈嘉源书记的说法,赵勇告诉记者,豫南置业公司完全是独立的公司,与豫南农资站没有任何关系。平西办事处金三角居委会与豫南农资站之间的协议豫南置业公司没有义务履行。

  “我公司认为平西办事处所提要求,既不合情理,更不合法律。希望上级督促平西办事处履行应尽的职责,使我们企业能正常有序发展。”赵勇说。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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