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1月8日,洛阳市工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对洛阳市日丰运输有限公司等161户企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洛阳市日丰运输有限公司等161户企业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且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以及连续两年以上没有纳税,洛阳市工商局决定对该161户企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洛阳市日丰运输有限公司等161户企业如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于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