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967万元战略入股辽宁交通设计院,成第三大股东

2019年01月09日10: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李震

  设研院开拓省外业务再谋新路径。1月7日,设研院3967.7万元战略入股辽宁交通设计院,持股5%成第三大股东。同时,设研院可委派1名董事进驻辽宁交通设计院。

  1月8日,设研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7日和辽宁省等6个投资方正式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对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辽宁交通设计院)进行增资。其中,设研院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87.4357万元,占辽宁交通设计院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00%。认购价为人民币3967.7014万元(其中 287.435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作为公司资本公积)。

  据了解,本次参与辽宁交通设计院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东共 6 个,增资扩股后股东方为 7 个,分别为辽宁省交投集团占股 70%,中铁十九局占股 20%,设研院占股5%,员工合伙企业4个合计占股 5%。增资后,原股东与新增股东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出资各方组成。辽宁交通设计院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研院可委派 1 名董事。

  增资完成后,辽宁交通设计院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24.1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5748.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24.6144万元。

  设研院表示,作为辽宁交通设计院增资扩股的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双方能以此加强合作,拓展东北乃至海外区域市场,并能同大型央企建立良好的合作渠道。另一方面,辽宁交通设计院有明确的上市规划,投资有较好的回报预期。

  此外,公告中提到,成为辽宁交通设计院新股东后,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外,其所持股权锁定期不少于3年,在锁定期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也不得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行质押。锁定期届满,设研院等新股东方可将其所持股权进行转让。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设研院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设研院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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