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完成造林1.06亿亩 4612个国有林场改革完成

2019年01月10日17:34

来源:央视网

2018年我国营造林工作实现新突破,国土绿化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全年完成造林1.06亿亩,森林抚育1.28亿亩,分别为年度任务的105%和106.5%, 完成草原建设任务1.16亿亩。

据介绍,2018年我国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49万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26.26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342.88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890万亩,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沿海和太行山等重点防护林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430万亩。加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全国、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建设,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力度,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

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2018年命名国家森林城市29个,国家森林城市总数达到166个,积极推动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编制《全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国家森林乡村评价指标》,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不断拓宽国土绿化形式,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深入展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省达10个,与有关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吸引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行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2019年要继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年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1亿亩。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成国家森林乡村8000个。创新推进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探索建立义务植树激励机制,启动开展义务植树示范基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完善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保护状况。命名一批国家森林城市,推进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

目前,我国4612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占国有林场总数4855个的95%,28个省份完成省级自验收工作,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保生态、保民生、创新体制、活化机制成效明显。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印发实施3年多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坚持保生态、保民生的改革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改革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国有林场6.7亿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国有林场每年减少天然林消耗556万立方米,占国有林场年采伐量的50%。森林得到休养生息,物种得到发展保护,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蓄积比改革前增加了4亿立方米。林区民生显著改善,已累计改造完成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54.5万户,职工年均工资达4.5万元,是改革前的3.2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通过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增加就业,转岗、提前退休等途径,安置富余职工16万多人。

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改革补助资金158亿元,有效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改革前平均提高27个百分点。累计安排国有林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138亿元。林区基础设施不断强化,连续3年支持国有林场内外道路建设,总投资107亿元,建设通场部道路1.6万公里,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路1300公里。2017—2019年,在内蒙古、江西和广西3省开展国有林场管护站点用房建设试点,共建设管护站点用房868个,中央投资1.8亿元。

据悉,目前95%的国有林场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功能定位。国有林场事业编制由40万减少到21.7万,比中央改革方案确定的22万还少3000人。改革过程中,各地积极整合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将国有林场由改革前的4855个减少到了4358个;细化了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制定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确保公益林管护购买服务可操作;修改完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省、市3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级监管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责任清晰。截至目前,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机制已初步形成。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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