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禁烧工作不力,开封市 22人被问责, 市农业农村局长将调离岗位

2019年01月28日11:06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1月27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在开封市召开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联合督办交办会,公开向该市督办交办污染突出问题, 22人因禁烧工作不力被问责。

  1月25日、26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3个暗访组对开封市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核查,发现开封市焚烧秸秆、垃圾、杂草现象比较普遍,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路边渠边随处可见。发现的52个环境问题,焚烧现象就有46个,占88.5%。其中正在燃烧火点13处,既往燃烧痕迹33处,主要集中在祥符区、顺河区等区域,特别是祥符区杜良乡连霍高速北1KM处秸秆焚烧点、大康寨村南侧秸秆垛焚烧点、峦庄与杜良村周边田间秸秆焚烧点,祥符区南干渠郑徐专线东3公里芦苇焚烧点、大广高速与连霍高速附近小集村和辛庄村秸秆焚烧点,顺河区道士房村高速公路南侧焚烧点、土伯岗村高铁南侧稻田焚烧点,金明大道与陈坟一街交叉口杂草焚烧点、水稻乡老君堂村黄汴河南侧芦苇焚烧点,火势猛烈、浓烟弥漫、污染严重。

  会上,开封市纪委负责人宣布了因禁烧工作不力问责情况通报,22人被问责,其中,县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7人;祥符区区委书记李军、顺河回族区区委书记陈广西作检讨发言。

  6人县级干部问责情况:给予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曹晓伟调整工作岗位;给予祥符区人民政府分管秸秆禁烧工作的副县级干部张宪德警告处分;给予杞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级干部)邢允涛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开封市原农林局副调研员王家山警告处分;给予顺河回族区政府副区长张青警告处分;给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管农林工作的副县级干部岳朝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1名乡镇党委书记和1名乡长将免职:给予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党委书记王辉记过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党委书记职务;给予祥符区杜良乡政府乡长马永超记过处分,并按程序免去乡长职务。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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