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6名县级干部因禁烧工作不力受处分 此次共有22人被问责

2019年01月29日07:36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李联胜

  大河报讯 1月27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在开封市召开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联合督办交办会,公开向该市督办交办污染突出问题。记者了解到,因禁烧工作不力,开封22人被问责,1名乡镇党委书记和1名乡长将免职,6名县级干部受处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将调离岗位。

  根据举报,1月25日、26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3个暗访组对开封市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核查,共发现环境污染问题52个,其中焚烧污染问题46个,非法采沙问题2个,“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4个。

  在交办会上,开封市纪委负责人宣布,因禁烧工作不力,22人被问责,其中,县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7人;祥符区区委书记李军、顺河回族区区委书记陈广西作检讨发言。

  6名县级干部问责情况:给予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曹晓伟调整工作岗位;给予祥符区人民政府分管秸秆禁烧工作的副县级干部张宪德警告处分;给予杞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级干部)邢允涛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开封市原农林局副调研员王家山警告处分;给予顺河回族区政府副区长张青警告处分;给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管农林工作的副县级干部岳朝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1名乡镇党委书记和1名乡长将免职:给予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党委书记王辉记过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党委书记职务;给予祥符区杜良乡政府乡长马永超记过处分,并按程序免去乡长职务。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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