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对部分禁烧管控不力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

2019年01月30日16:32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昨日,开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联合发出通报,对部分禁烧工作管控不力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据悉,近期,经蓝天保卫战督察组、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暗查组和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等统计,开封市部分县区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焚烧情况突出,其中,杞县、兰考县、通许县、尉氏县、祥符区、顺河回族区和龙亭区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阶段对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存在防控漏洞,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开封市对杞县、兰考县、通许县、尉氏县、祥符区、顺河回族区、龙亭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扣减杞县财力500万元、兰考县财力400万元、通许县财力300万元、尉氏县财力300万元、祥符区财力150万元、顺河回族区财力100万元、龙亭区财力100万元、鼓楼区财力3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力20万元、禹王台区财力20万元。

  开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希望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面推行四级网格化管理,继续开展“蓝天卫士”全天候24小时监控和不间断巡查、防控工作,持续加大冬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坚决打赢冬春季禁烧攻坚战,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郭同欢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