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检察院去年立案受理虚假诉讼案件52件 涉案金额1.5亿余元 10人被立案追查

2019年02月22日22: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多年来案多人少、办案力量不足,一直是基层检察院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检察院中的“办案大户”,探解“案多人少”矛盾一直是郑州市检察院努力的方向。大河网记者2月22日从郑州市检察院了解到,面对逐年上升的增量案件,该院探索推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成为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良方。大河网记者同时了解到,2018年郑州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受理虚假诉讼案件52件,涉案金额1.5亿余元,已有10名当事人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被立案侦查。

  “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对于简单案件在法律框架内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努力破解‘案多人少’这个难题。”郑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在听取民行工作汇报、对民行案件“把脉问诊”后,开出了解决问题的“药方”。

  2018年7月11日,《郑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我们根据各类民事行政案件性质、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复杂程度等因素,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努力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当繁则繁、宜简则简,简出效率、繁见质量。”该院民行处处长雷蜜介绍说。

  “良方”开出来了,如何对症下药?大河网记者了解到,郑州市检察院推行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适用对象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同时,明确了简化程序和办案期限。对符合简案快办条件的案件,可以简化调阅法院诉讼卷宗、中止审查、调查核实等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进度,原则上二十五个工作日办结。

  《实施办法》还设置了保障性程序,明确集中审查原则,对于系列性、群体性或关联性案件,原则上由同一办案组织集中审查处理;对于已经分配至不同办案组织的案件,应召集员额检察官集中研究,统一处理。尽量减少承办检察官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此外,设置繁简转换程序,对经深入审查后认为不宜适用简案快办程序的案件,应及时转为普通审查程序。

  据悉,2018年,郑州市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91件,民行检察部门办结524件,结案数同比上升36.5%,员额检察官人均结案同比提升37.5%。

  “‘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的逐步推进,助推了新增案件的结案速度,缓解了‘今年办往年案、明年办今年案’的尴尬局面。”雷蜜介绍说。

  在分流简易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郑州市检察机关的员额检察官们腾出更多精力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上。

  2018年,郑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员额检察官共接访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600余人次,同比上升15%;针对争议焦点开展调查核实120余件次,同比上升9%;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案件研讨会等研究疑难复杂案件106次,同比上升12%。

  同时,两级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2018年郑州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受理虚假诉讼案件52件,涉案金额1.5亿余元,已有10名当事人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被立案侦查,3名法官被追责。在2018年郑州市检察机关第十届“十大精品案件”审评会上,有3件民行案件获评精品案件,1件获评优秀案件,创了历史新高;还有2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线索提供:房伟 周庆华)

  


编辑:高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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