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事纠纷,可网上在线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8日河南上线

2019年02月23日08:32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通讯员郭琦

  足不出户,实现物业服务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线上调解,调解后还可以线上申请法院给予司法确认,为调解结果上法律保障。2月22日上午,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调解、繁简分流、速裁案件办理相关系统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平台将于2019年2月28日正式上线。

  【利好】物业服务等民事纠纷可实现线上调解

  有了纠纷,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急需第三方来“说道说道”;到法院起诉,正式开庭前,可先组织调解;今后,就上述问题,河南人民有了一个“互联网+”的选择。

  省法院信息处处长王晓东介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在线调解平台,部署在互联网上,我省法院于2019年1月18日完成法院专网的审判流程系统与该调解平台的对接工作,可以实现全省三级人民法院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等业务在互联网与法院专网之间实时自动流程,方便了当事人,减轻法院工作量。调解平台正式上线使用后,将整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能够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根据当前人民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仅适用于民事纠纷的在线调解,主要包括:涉互联网、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农村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的额较小的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等适宜在线调解的纠纷。

  【功能】线上实现远程调解,人脸识别确认接收调解协议

  这个平台有啥功能?记者了解到,这个平台功能可不少,比如,可以实现线上线下调解。一方在郑州,一方在北京,那么当事人就可以通过PC端电脑浏览器访问调解平台,或手机扫描网页的二维码下载当事人APP端,登录调解平台,实现远程调解;还可以使用线下智能调解系统,满足一方当事人到场、另一方远程参与,或者双方都使用远程接入等多场景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及当事人可通过电话调解或远程视频会话,进行纠纷协商,调解员对一些复杂案件可以在线请求法官协助调解,调解视频会话的全过程支持录音录像,即时保存,可随时调取查看。

  调解员咋选?平台很“暖心”。王晓东介绍,平台可以根据当事人填写的纠纷信息内容,确定纠纷的性质,自动推荐调解员。当事人也可以自行选择调解员,或选择由法院委托、指派调解员。

  调解员可以在线基于调解协议模板,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案件当事人信息、纠纷概况、协议条款等内容,节省调解员编写调解协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调解员发送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在线查看调解协议。经过人脸识别后,即时确认接收调解协议。

  调解之后,如何司法确认,让这份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据介绍,当事人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可以在线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平台为当事人自动生成司法确认申请书,并无缝流转到审判流程系统,法官可直接在审判流程系统审查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如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立案申请,平台会将前期调解过程中的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证据、文书等内容自动推送到法院办案系统进行立案。

  【服务】调解平台提供4项免费服务

  除了功能齐全,王晓东介绍,平台还能提供4项免费服务。

  1.免费电话客服。如果在使用调解平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免费客服电话400-998-9672,有专业咨询师在线解答疑问。

  2.在线培训调解员。调解平台可以为人民调解员提供互联网在线培训调解技能、调解业务等。

  3.提供调解指引。调解平台可以向当事人提供类案参考、调解指南、法律法规等调解引导服务,让当事人对纠纷的解决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帮助当事人认识调解、参与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4.自动推送节点信息。调解平台可将案件进展情况即时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登录调解平台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指南>>

  如何使用平台进行调解?12步走!

  如何使用?省法院立案庭庭长张云龙介绍了详细的使用步骤。

  1.在线申请。当事人申请在线调解的,可以下载、登录在线调解平台,上传身份证明或进行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有效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并上传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主操作有困难的,可到就近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协助完成。

  2.选定调解员。当事人申请在线调解的,平台会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纠纷类型自动推送适合调解员,供其选择;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了解本地其他调解员信息,自主选择调解员。

  双方当事人对选择调解员有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委派、委托的在线调解员主持调解。

  3.审核受理。申请人提交在线申请后,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选定的调解员推送短信,调解员在24小时内登录平台,了解案情,审核相关材料。不属于在线调解适用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在线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错误、上传材料不齐全的与申请人联系,指导其进行完善;材料齐全的,及时受理,并在线通知双方当事人。

  4.调解准备。调解员受理案件后,可通知双方当事人,拟定调解的时间、方式、地点等相关事项。被申请人拒绝调解或联系不到,调解员应当将有关情况反馈申请人,申请人要求立案的,指导其通过在线调解平台申请立案。

  5.在线调解。根据预定的调解时间,调解员可以指导当事人选择电话、视频、在线聊天等方式进行在线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在线举证、在线质证、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方案等。整个在线调解过程全部录音录像,并自动保存。

  6.在线出具调解协议。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并在线发送给各方当事人,由当事人通过人脸识别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最后由调解员签名。

  7.在线结案及送达。在线调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除外。达成调解协议的或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调解协议且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调解终结。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协议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不成功的,由申请人决定是否提交立案。

  8.司法确认。经在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在线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承办法官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与当事人连线,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变更原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申请执行。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0.案件归档。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结案的案件,调解员按规定保存当事人提交的电子证据材料、各类文书材料以及调解录音录像等电子档案,并制作纸质档案供当事人查阅。

  11.全程留痕。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线申请、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结案等所有节点信息实时上传、全部留痕,当事人可随时跟踪查看流程信息,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12.在线调解和司法确认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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