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河南法院连续9年为农民工讨薪 “河南经验”写进最高院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12日15:30

来源:大河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 (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周强在报告中提到,“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最高法作报告中的为农民工讨薪“河南经验”究竟什么样子?大河网记者第一时间联系河南省高院相关部门,整理出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河南经验”。

  数据:去年讨薪4.2亿元

  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1万件,为3.3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亿元;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6件,已审结95件,95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措施

  坚持多措并举,高效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全省法院畅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依法、公正、及时、高效、充分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畅通立案通道

  设立专门立案窗口,及时审查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对农民工当事人,积极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救助措施。如淮阳县法院开设绿色通道,针对不能自写诉状的农民工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立案,由受案人员记录在案。民权县法院根据23名农民工的申请,考虑其经济困难,依法采取了缓交诉讼费的救助措施,并提供法律援助,为23名农民工追回工程款560余万元。

  提高审判效率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简化程序,快审快结;对于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严格依法适用,简便快捷审理,实现一审终审。针对大量农民工起诉没有证据以及诉讼能力弱的现状,加强诉讼引导,指导农民工依法收集证据,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依法保障有理的农民工获得胜诉权益。如汝南县法院对受理的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系列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34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77万元。汝阳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针对施工单位用工不规范、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依法厘清用工关系,为2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5万余元。中牟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40元。

  加大调解力度

  全省法院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对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尽可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如正阳县法院在调解一起拖欠贫困户农民工工资案件时,结合服务精准扶贫大局,为农民工及时追回工资款1.9万元。济源市中院通过调解缩短讨薪周期,为1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5万余元。郏县法院调解一起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当场履行义务,为农民工挽回17万余元损失。

  保持高压态势,严惩欠薪刑事犯罪

  对隐匿财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恶意欠薪者,全省法院硬起手腕,果断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确山县法院受理的被告人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包工头李某某置52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更换住所及联系方式,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62万余元,李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新蔡县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顾某某、被告单位新蔡县某商贸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顾某某作为新蔡县某商贸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因在新蔡县人社局责令二被告支付132名农民工的工资后仍不支付而被刑事立案,新蔡县法院鉴于二被告到案后主动履行义务,分别判处新蔡县某商贸公司罚金1万元、顾某某罚金5000元。永城市法院受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包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

  全省法院对躲避执行、有钱不还的赖账户,果断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广大执行干警积极利用一切可能的线索,寻找被执行人,查找涉案财产。如正阳县法院凌晨出击,将正在睡梦中的吴某堵在床上,顺利执结一起欠薪案,为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4.8万元。召陵区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为农民工追回赔偿款11万元。宁陵县法院开展“严冬风暴”集中执行活动,其间共执结案件120余件,拘传、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9人,张贴公告370余份,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70余条,1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兑付农民工工资。部分法院还举行涉农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院长亲自参与,为农民工代表发放工资。如新密市法院院长张志勇、巩义市法院院长郭宝安、项城市法院院长张永波、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等分别为农民工发放工资款。

  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全省法院加强与人社、公安、房管局等其他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化解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要工资报酬。如新乡中院联合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新乡市总工会、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司法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印发《新乡市〈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见书〉〈劳动法律监督告知书〉〈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社会公布制度的考核办法(试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该院还与新乡市总工会联合开展普法活动,共建劳动争议调解室,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济源市法院在执行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联合房管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为12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加强法治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全省法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情况及工作安排,发布涉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部分基层院走进工会、工厂、建筑工地开展涉农维权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审判、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向全社会传递全省法院为农民工维权的决心。如省法院召开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10起典型案件,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中原区法院到郑州市总工会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巡回审判,邀请40余名正在参加培训的下岗工人旁听庭审。汝州市法院利用周末时间在法院附近居民聚居区,进行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


编辑:张馨予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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