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安阳市肿瘤医院ICU护士长黄玉梅。(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杜小伟/摄)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大河网记者 祝传鹏)“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士观察病情、参与治疗、进行护理,与患者接触较多,一旦有医疗纠纷,护士的人身安全很容易受到伤害。随着医学事业的迅速发展,各种护理也存在风险,都需要法律保护。”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安阳市肿瘤医院ICU护士长黄玉梅在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说,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出台,显得尤为迫切。
黄玉梅说,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数据,2016年年底,全国注册护士人数达到350.7万人,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42%。目前有数据统计有51.2%的护士遭遇过心理创伤,90%的护士不能明显感受到社会大众对护士的尊重。基于薪酬、体力、传统观念等因素,不少人对于护士这一职业存在刻板印象。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会对于护士的需求则急剧增加。
“在医疗活动中,护士观察病情、参与治疗、进行护理,与患者接触较多,一旦有医疗纠纷,护士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法律保护。对于患者来说,如果护士准入、执业范围和培训都有规范的法律依据,也能够保证对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安全。”黄玉梅说,《中国护士群体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显示,临床护士工作时,都在接触注射针头和输液针头等锐利器械以及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使得临床科室护士利器损伤等情况比其他职业伤害更多。其中79%的护士受到过利器损伤,51.2%的护士受到过心理创伤。
此外,职业伤害还来自于护患关系,41.2%的护士在近一年内遭受过患者或家属的过激行为,32.4%的护士认为工作压力来自“职业伤害”。因此,希望政府关注护士职业防护,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