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模范如何保持先进性?看河南这个全国首创的做法效果如何

2019年03月26日19: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3月26日,由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主办的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保持先进性专题讲座在郑州举行。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段喜中等出席会议,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蒋美兰就见义勇为英模如何保持先进性作了专题宣讲,来自全省各地的40余名见义勇为英模聆听了讲座。

  蒋美兰在宣讲中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讲座,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们能够再接再厉,在各自岗位上不断做出新贡献,真正让见义勇为精神发扬光大,推动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向纵深发展。

  针对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的极个别见义勇为人员思想滑坡、违法乱纪的情况,蒋美兰强调,见义勇为人员是一个英雄的群体,是全社会尊重、敬仰的群体,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作为一个社会先进群体,见义勇为人员应该始终珍惜这用生命换来的荣誉,时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永葆时代楷模的英雄本色,始终坚持弘扬社会正能量。

  生动的宣讲犹如春风化雨,让在场聆听讲座的见义勇为英模们深受鼓舞。他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持公平正义,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郑献春介绍,有关见义勇为人员保持先进性的专题讲座在河南还是第一次举办,在全国也是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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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去年年初实施的这部法规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199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办法》,201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而2017年12月1日省人大颁布、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河南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首部法规,它将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

  《条例》的修订经过了十年的学习、探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其修订成功来之不易。《条例》共七章35条:其中总纲7条、第二章行为确认6条、第三章权益保护5条、第四章表彰奖励5条、第五章社会保障6条、第六章法律责任4条、第七章附则2条。

  《条例》的修订有三个特点:一是制定时间历时之长,长达10年;二是费工之大,跑遍了全国已立法省份学习,广泛征求了全省各个阶层的意见;三是效果之好,人大常委会几乎全票通过,公布之日,社会反应良好,全国各地争相学习。

  《条例》的突出亮点:一是科学可行地确认了见义勇为的性质;二是明确了责任机关;三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工作;四是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五是提高了奖励标准,最高可达120万元;六是增加了优抚项目和标准;七是取消了追偿,追加了见义勇为紧急救治期间的费用,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费用超过50万元,由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财政暂付;八是适用范围涵盖海内外,扩大了适用范围;九是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的结果,是以法律武器保护见义勇为义举、用法治力量保障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作用重大,在我省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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