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一批“无证幼儿园” 河南出重拳专项整治幼儿园突出问题

2019年04月01日19:4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张楠)解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四个不到位”问题,取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河南再出重拳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 ”问题。4月1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随着日前《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印发,我省将对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水平。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解决“四个不到位”

  根据《方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将重点解决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四类突出问题。

  对于规划不到位问题,《方案》提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城镇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已建成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对于建设不到位问题,《方案》提出,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未列为首期建设项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约谈开发建设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建;对少建的,责成其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配套幼儿园要与首期项目同步验收,对未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方案》要求,已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已移交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违规出租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或闲置不用、挪作他用的,要依法追究教育部门的责任。

  无证幼儿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取缔

  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包括: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但相关证件不全的无证幼儿园;整改一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整合一批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隐患且确有存在必要的无证幼儿园;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

  各地政府要建立由教育、机构编制、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核查机制,为幼儿园准入核查、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提供便利。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幼儿园,应予关停。

  对办园规模较小,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卫生隐患,且因区域内正规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一定时期内确有解决周边适龄幼儿入园需要的,可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通过鼓励和引导当地的优质幼儿园以举办分园、合作办园、举办教学点等形式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方案》还要求,对租用居民楼、沿街商铺或农村自住房,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教职工配备资质不达标,保教设施设备等不符合基本办园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坚决取缔。

  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在整治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上,将经历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督促落实等阶段。今年4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对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对于无证幼儿园,今年5月底前,对拟整改和取缔的无证幼儿园,由教育部门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非法办学告知书,限期整改或停止办园。今年7月底前,各地要对纳入整改范围的无证幼儿园的整改情况逐一核查,凡达到整改要求的,及时颁发办学许可证。今年8月底前,各地成立由教育、公安、消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而继续办园的,以及收到非法办学告知书后仍然招生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强制查封。

编辑:魏蔚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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