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增值税税率调整 河南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度下调2.38分

2019年04月10日18:4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政务记者 康世甫 刘高雅)4月10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19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电价的通知。通知指出,自今年4月1日起,河南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同时降低2.38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输配电价不做调整。

  据了解,我国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已由16%调整为1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就今年我省电价进行了调整。

  以一般工商业集中的第三产业来说,2019年2月河南第三产业完成用电量46亿千瓦时,按降低2.38分/千瓦时的标准计算,每月将为企业减负近1.1亿元。

  通知指出,各转供电主体应同步降低被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不得截留,确保降价红利全部用于终端用户。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编辑:史海山  审核 :新闻总值班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