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乘坐公交遭劝阻 平顶山老汉扬言携带"爆炸物"

2019年04月16日18:26

来源:大河客户端


  "110吗?有人在公交车上携带爆炸物,你们快来处理一下吧!"这是4月12日发生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市场公交站牌的一起警情,报警人是35路公交车司机李女士。

  据李女士介绍,12日上午10时40分,她驾驶35路公交车沿平安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车辆行至西市场公交站牌处,从公交车后门处上来一位老汉,手里抱着一个用胶带密封的纸箱。由于老人未按照规定上车,且携带纸箱可疑,李女士便要求他按照规定从前门上车接受检查。老人执意不肯,几番争执过后,老人竟扬言纸箱内装有爆炸物,吓得乘客纷纷下车离开,李女士遂报警。

  5分钟后,平顶山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的机动民警和矿工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值班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处置。案发现场,不少市民纷纷驻足围观,考虑到群众的人身安全,处置民警分工协作将人群与疑似装有爆炸物的纸箱隔离开,并向报警人和乘车人员了解情况。

  掌握基本情况后,特警队员任帅铭依法对涉案赵老汉进行了语言控制和搜身盘查,并排除了人身危险。此时,心虚的赵老汉当场承认了因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争执,故意谎称纸箱内装有爆炸物。

  为了保证周围群众和公交车的安全,任帅铭蹲在地上,慢慢撕开胶带,采用"一摸、二听、三观察"的方法,逐一掏出纸箱内的衣物,最终未发现爆炸物品。随后,赵老汉被带回矿工路公安分局进一步处理。

  据矿工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案民警王帅领介绍,违法人员赵某平(男,58岁)对其谎报险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矿工路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赵某平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警方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红汛 黄婷 通讯员 孙海州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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