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省实行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取证今后用上“硬手段”

2019年04月26日12: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4月26日,河南省高院对外发布消息,省高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律师调查令如何申请?适用范围又是哪些?请看大河网记者采访报道。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或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该证据的法律文书。大河网记者了解到,《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调查令可用于调查人民法院认为适合以调查令调查的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的证据,以及有关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是否违反限制出境措施、是否隐藏转移财产以及涉嫌拒执犯罪等相关证据、信息或财产状况等。

  从执行工作的角度,文件中列举了适用调查令的11种情况,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民事诉讼中调查令的调查范围,可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需要,参照适用。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与案件不具有关联性或者必要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等四种情形,不得适用律师调查令。对律师来说如何申请律师调查令?记者了解到,调查令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律师通过网络在线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以及承诺书等材料。

《规定》强调:申请调查的证据或财产线索应当明确、具体,调查方法应当具有可操作性。申请调查的内容仅载明调查“案件相关资料、有关材料”或存在其他内容不明确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文件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调查令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准许,决定准许的,应当立即签发调查令,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调查完毕后提交调查材料的时间和内容。如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签发调查令。调查令列举了包括“案件的案号、当事人名称”“调查令的有效期限”“有法定协助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名称”以及“妨碍调查的法律后果”等十项具体内容。律师在调查期间,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内不再向其签发调查令,情节严重的,可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出予以处罚或惩戒的司法建议,并根据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完整、及时反馈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者信息;不当使用、泄露持调查令获得的依法应当保密的证据或者信息的;伪造、变造调查令以及伪造、变造、隐匿、毁灭持调查令收集证据的;利用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者信息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的;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宋海萍认为,实行律师调查令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践中,有些单位或个人对律师自行调查取证配合不够好。如果持有人民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可以有效减少阻力,保障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宋海萍说,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增加了律师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程序中可使用的“硬手段”,为律师调查取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不仅有利于增强律师的职业尊荣感,更能够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我国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司法效率。既保障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的权利,又能够减少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发生。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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