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1万不到一年要还20余万 警方提醒:不要陷入“低息”“免息”陷阱

2019年05月08日22:5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假借“民间借贷”的幌子,通过“虚假流水”“虚增债务”“收取高额利息、服务费、保证金”“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5月8日,大河网记者从巩义市公安局获悉,在郑州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巩义市公安局摧毁一“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先后抓获团伙成员14人、涉嫌窝藏1人,查扣涉案车辆5辆、电脑20 余台。

  2019年3月31日,受害人李某报案称其2018年4月份,向郑州某公司贷款10000元,付息后实际到帐7000元,因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为实现“解套”,又向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借钱填补上家公司到期款,先后被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以收取高额利息、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制造虚假流水,欠款额度迅速叠加,截至2019年2月,借款本息累计滚至20余万元,受害人已无能力偿还。

  为了摸清该团伙情况,民警乔装深入该公司内部进行细致摸排,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人员结构、活动规律、作案手法,并锁定其藏身窝点。4月26日,在充分掌握了该团伙内部组织和犯罪证据后,巩义警方抽调警力60余人,在郑州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于4月26日当晚,赴郑州对该团伙成员实施抓捕,一举抓获该团伙成员12人。

  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团伙还有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未到案,民警对两名在逃人员加强信息研判,在锁定犯罪嫌疑人轨迹后,民警乘胜追击,于4 月30日在郑州将该团伙头目高某、股东琚某以及涉嫌窝藏的杜某三人抓获,全面完成收网工作。

  为快速全案全结,民警连续作战,经审讯,查实该团伙以放贷公司名义,发放“低利息”“放款快”等小广告,吸引有房产、有生意客户到公司贷款,让客户签订空白贷款合同、委托书等,后对客户放款并制造虚假流水,并以客户违约到法院起诉,要挟客户支付高额利息等手段实施诈骗,涉及受害人20余人。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琚某、温某等14人因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杜某因涉嫌窝藏已被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在重拳打击各类"套路贷"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提醒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要从以"低息""免息"为噱头的各种非法放贷机构中借款,以免落入"套路贷"的圈套之中。(线索提供:李海昀 孙彦挺)

  

编辑:杨剑  审核 :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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