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合适吗? 退18件衣服的姑娘被“冤枉”?

2019年05月13日16:27

来源:新民晚报

  近日,一则“女子网购18件衣服旅游拍照晒朋友圈后要退货”的话题持续发酵,该不该退货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看完气炸,“试穿是可以,网购不满意使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也是消费者的权利,但是头回见还有这种操作!”被卖家曝光后,买家黄小姐的个人信息也被曝光,辱骂、威胁的电话和短信不断,甚至已经有人找到其住处敲门……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没问题。那当事人如何回应,律师又有何专业解释?且看各方说法。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多数网友表示不赞同,质疑该女子人品有问题。

  “从规则上,无理由退货来看,姑娘退货没问题。”

  ——也有少数网友表示认可。

  “因为不止我一个人碰到类似情况,因而选择曝光,希望这位买家能够向自己和公众道歉,也提醒其他恶意购物的买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卖家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自己一年要买几百件衣服,但退款率为零,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退货、要卡时间。”

  ——买家黄小姐解释称,出去旅游时确实抱着侥幸心态,觉得拿不喜欢的衣服拍个照片就脱下来,也没想那么多,后面店家说不能退自己也愿意买单。

  “小姐姐爱美,衣服多选选能理解。照片拍出来也好看,穿过那几件留下就好;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我们仍然愿意相信人性的美好。”

  ——淘宝官网微博@淘宝5月11日发微博称。

  “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介绍,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意思是,签收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因而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七天。

  “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此基础上适当修正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试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制裁。”

  ——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周浩律师建议。

  “7天无理由退货本身是对消费者来说非常有利的一个规定,若是消费者长期滥用权利,最终只会让法律条文逐渐缩小权力的空间和边界。”

  ——法律博主在微博上提醒。

  “试穿族丢人,网络暴力也可怕。”

  ——媒体人与归称,这次热搜事件,更值得探讨和反思的意义在于,事后舆论对买家的不放过和不原谅。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的网络暴力,不仅因为它是法外开“罚”,还因为它本身就已经走向了正义的对立面。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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