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1000万元!驻马店出台63条举措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05月13日19: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财立方消息 5月13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63条举措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包括:

建立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企业和50亿元以上重点制造业企业培育库。

在项目建设、兼并重组、挂牌上市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支持“创生个”,引导扶持“个转企”,全力推进“小升规”,积极开展“规改股”,大力推动“股上市”。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市政府制定具体扶持奖励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新升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上市或挂牌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投保一般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不高于实际缴纳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对上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不高于1‰费率出口保险的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实施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采取定额奖励、投资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化示范园区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对已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不超过设备和研发实际投入(以发票为准)的3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引导社会资本成立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子基金,对新兴产业分别建立工作推进组、重点事项清单和“三个一批”

研究设立驻马店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逐步达到5亿元、2亿元以上。

全面梳理债务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债委会运行情况,“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帮扶方案。对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的企业,债委会转型为联合授信机制。

积极争取省级招商引资奖励资金,落实对外资新设项目和增资扩产项目的支持。对新迁入驻马店市的总部企业,由受益财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对经认定首次命名为省级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的,以当地政府投入和其他发起设立单位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补支持。

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落实资金和扶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房产、待售商品房通过改造进入房屋租赁市场。

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在县(区)布局设点。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贫困县参保企业按照60%的比例予以返还。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运作,认定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全国和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认定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给予10-20万元奖励;并推荐参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选一批市级优秀示范项目,按规定给予5-10万元的扶持资金,并推荐参评省级优秀示范项目。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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