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23条政策措施“护航”教育 5年内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9年05月17日14:2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政务记者/申华 视频直播/牧堃 祝萍)师德建设、职称评定、工资待遇、住房保障……5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视频直播>>

  23条政策措施为教育事业“护航”

  河南是教育大省,也是教师大省。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包括六大部分、23条政策措施,从总体要求到师德师风、从专业能力到地位待遇、从综合改革到服务保障,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这其中既有加强建设的明确要求,也有源头保障的政策规定,更有提高待遇的真金白银。

  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定政治方向,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引导广大教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自觉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实施意见》还加大了师范教育支持力度,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3年内达到普通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1.5倍。

  职称:将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高校

  为解决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额少、评聘难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幼儿园、小学提高5%,初中、高中提高8%左右。学校可根据政策规定自主设岗和动态调岗,对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同时,《实施意见》还对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作出了调整优化的规定,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现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提高8%左右、正高级岗位按5%核定,明确高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左右,并将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高校。

  待遇:这些利好政策让教师安心、安居、安教

  《实施意见》围绕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工资、津贴、住房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明确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为改善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建立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农村教师队伍,《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投资渠道,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住房保障水平。同时提出,支持高校盘活资源,开发青年人才公寓。《实施意见》在目标任务上提出,经过5年左右努力,培养中原教学名师150名,中原名师、省级名师10000名,省级骨干教师50000名。到2035年,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和数以千计的教育家型教师。


编辑:娄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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