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案、分类安置” 河南制定政策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019年05月24日20:0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何心悦)如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5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残联获悉,近日《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通知指出,河南将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一人一案、分类安置”

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通知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名册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入学安置建议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包括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并将名册发给就读(送教)学校。就读(送教)学校通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时到校进行确认。

对于已经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如因身体原因确实不适应学校环境和学习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就读学校或者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一定的支持和保障,必要时研究确定其他的安置方式,确保其不失学、不辍学,就读学校应及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标注其在学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接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应配备资源教室。对资源教室配备需求较多的地区,省教育厅、省残联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确保建档立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进入名册

据通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确定入学登记的具体时间、程序及材料要求,指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互联网招生登记平台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近的普通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要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信息统一上报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信息和县级残联确定的基础性数据核对后,建立本学年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确保建档立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进入名册。

此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

编辑:史海山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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