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一天内10家河南新三板公司被监管,都是因为这事儿

2019年05月28日22:01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年度报告是公开市场反映公众公司经营状况和运行情况的重要信息,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新三板企业也不例外。如果年报不按时披露,将会受到哪些惩戒?

5月28日,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梳理发现,一日之内,河南10家新三板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原因均包括未按时披露年报构成信披违规。这10家公司分别为东和环保、亚太能源、腾飞股份、大陆农牧、ST一恒贞、元亨利、润环科技、国润新材、多尔克司、雪阳坯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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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时披露年报,河南10家新三板企业同一日遭处分

5月28日,河南东和环保等10家新三板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10家企业均属于基础层,8家企业遭自律监管原因为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另外,还有2家企业除了未按时披露年报外,还涉嫌其他一些违规事实。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公告称,由于相关事项未及时披露,这10家公司董事长、董秘等企业负责人遭处罚。

| 国润新材、亚太能源两家企业涉多项违规事项

除却未披露年报这一违规事项之外,河南还有两家新三板企业涉及资金占用且未披露等多个违规事项。

5月28日,河南亚太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

公告称,亚太能源涉违规的事项类别有:未按规定披露2018年半年报、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及时披露、5%以上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产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资金占用且未披露。

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股转系统给予亚太能源及实际控制人刘红军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同一天,洛阳国润新材收到《关于给予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

公告称,国润新材主要涉及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行为,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设立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议、未专户专用、变更募集资金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且未披露的行为3项违规事项。

对此,股转公司给予国润新材和公司董事长兼代理信息披露负责人王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国润新材时任总经理宁站昭、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钢钢及财务总监李晓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8家企业预计6月底前披露2018年年报,1家拟申请破产重整

上述公布的10家新三板企业不按时披露年报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属于失信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对其实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是对市场规范运行秩序的坚决维护,也是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受到处分之后,这10家企业在经营和财务方面受到哪些影响?各自将采取怎样的整改措施?

在影响方面,记者梳理发现,9家公司均在公告中披露,公司在经营和财务方面不会受到重大影响,只有亚太能源一家表示,公司违规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违规担保行为造成公司承担连带债务、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等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而在整改措施方面,记者注意到,除去亚太能源和多尔克司两家企业外,东和环保、腾飞股份、大陆农牧、ST一恒贞、元亨利、润环科技、国润新材、雪阳坯衫等8家企业均在公告中明确提出,将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其中,亚太能源在整改措施中提到: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纪律处分决定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但未明确指出要在6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值得注意是,亚太能源因为违规事项比较复杂,在提出整改措施中时,除了督促控股股东刘红军及其他担保债务人偿还债务,减少公司承担的债务压力外,明确指出公司拟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来摆脱财务困境、以期恢复企业经营能力。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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