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对大气污染再施重拳 对不达标工地一律顶格处罚

2019年06月10日16:13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出重拳、下猛药、用狠招。从6月6日召开的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下一步,洛阳市将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整治“散乱污”企业、治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有效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今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80万吨以内

  洛阳将全力开展煤炭消费减量专项行动,组织石化、化工、水泥、有色等非电行业重点耗煤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推动主城区燃煤机组“基本清零”工作,确保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80万吨以内。认真落实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完成“双替代”10万户,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原有洁净型煤加工中心退出市场;孟津“引热入洛”工程建成投用;城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85%。

  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全市将全力推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及“散乱污”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加快实施城市区76家企业退城入园、关闭退出。退城入园企业6月底前要启动搬迁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关闭退出企业6月底前要启动关闭退出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与此同时,洛阳市还将从严控制就地升级改造企业数量,坚决杜绝新上“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要加大对各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力度,6月底前完成砖瓦窑、石材加工等行业集中整治,取缔非法企业,关停环保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产业规模。按照要求,偃师市、伊川县、新安县要依法全面取缔非法采矿和用土窑烧制铝矾土的企业。

  对不达标工地一律顶格处罚

  根据部署,洛阳市将全力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善全市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要针对国家、省、市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特别是对各类土石方工程、线性工程、拆迁工程、渣土车管理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逐个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销号处理。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拆迁施工监管责任,所有拆迁工程必须逐级审核并向市控尘办、市攻坚办备案,方可启动拆迁。市住建局将对各类施工工地加大督导、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达标的工地一律顶格处罚、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按天处罚,同一项目被处罚两次的一律列入“黑名单”,记入企业诚信体系,暂停在洛市场行为。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洛阳市将科学修订应急预案,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将大气污染源清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单、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三单对照”编制应急减排清单,确保9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扬尘源、货运移动源管控清单及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按照要求,我市将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精准减排措施,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上。

  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

  洛阳将严格对照市级领导、市直单位攻坚任务清单,坚持日通报、周奖惩、月排名、年总评,常态化开展暗访暗查、随机抽查。同时,将充分发挥“环保+公安”“环保+住建”“环保+城管”“环保+交通”等联合执法组作用,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交办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排查、从严整改、从严打击,既追事又追人,抓一批典型案件,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形成警示震慑效应,推动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作风不实、效果不好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严”字当头,落实“一案四查”,该追究到哪一级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问责到哪个人就问责到哪个人。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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