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出新招,精准做好概算审定

2019年06月12日17:5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政务记者 刘高雅)6月12日,大河网政务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精准做好概算审定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投资项目概算审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因代建方、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过错造成超概算的,项目单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有关参建单位追偿。一起来划重点!

  概算咋审定?咨询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是重要依据

  根据《通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审定规定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审定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除国家对项目审批权限有特殊规定外,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定概算。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概算审定的项目,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或有关单位行文上报并附全套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申报文件并开展工作,需评审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咨询评估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是概算审定的重要依据。概算编制应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申报的投资概算超过批准的投资估算10%的,或者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报告原审批机关。原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项目单位重新组织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依据项目单位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概算审定后,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应符合审定的概算。

  概算咋调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符可申请调整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与实际工程不符的,应向原概算审定部门申请概算调整。《通知》指出,概算调整文件应由原概算编制单位编制,经原编制单位书面同意,项目单位可依法选择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据了解,概算调整文件应包括原概算审定文件,超概部分的资金来源,概算调整书,调整概算与原批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概算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与概算调整有关的招标及合同文件等内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分项工程投资超过批复概算但项目总投资不超过批复总概算的,由项目单位自行调剂使用,无需进行概算调整。

  概算咋监管?未履行程序不得开工,因过错超预算可追偿

  《通知》明确,经审定的概算是审批初步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审定概算范围内。应进行概算审定的建设项目,未履行概算审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主管部门履行概算管理和监督责任,按照审定概算,在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招标等重要节点加强检查,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项目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加强工程施工和概算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度和概算执行情况。因代建方、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参建单位过错造成超概算的,项目单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有关参建单位追偿。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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