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们也开始卖保险?消费者要擦亮双眼

2019年06月24日09:08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短视频卖保险该不该信(财经观)

对短视频这一传播力、渗透力极强的营销方式,无论是商家、消费者还是企业,已然避无可避。不如顺势而为,不断加以规范

“谁认识那个‘保姐姐’?她连最基本的保障和分红的概念都说不清,哪来的资格在短视频里指导大家买保险?”在某保险论坛上,一位网友的发言道出了很多人的疑虑:“网红”们在短视频中销售的金融产品可信吗?能买吗?

这几年,短视频平台数量迅猛增长,内容遍及生活各个领域。有机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短视频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第二大应用。与此同时,其用户已经从“碎片化驱动”转向“行为化驱动”,即已形成主动观看习惯。由于大部分短视频平台能通过加关注、直播、扫码、加粉等方式实现发布者与用户以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具有较强的社交功能,所以电商小程序一旦嵌入,自然而然会出现“主播现场吆喝、粉丝热情捧场”的销售场景。

短视频的带货效应不可小觑。以美妆为例,目前抖音上拥有百万以上粉丝的美妆达人超过100个。然而,“网红”们是否有资格推销金融产品,则要打个问号。由于金融产品较一般商品复杂,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因此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审核,非持牌机构不得经营。所以,不管“网红”有多红,他们推销金融产品,首先未必合规,其次未必具备足够的金融知识,能说到点子上。更有甚者,这些视频可能成为金融诈骗的帮凶。

但我们必须正视的是,一个时代的消费者有一个时代的“触媒”偏好,对短视频这一传播力、渗透力极强的营销方式,无论是商家、消费者还是企业,已然避无可避。一味地堵,只会令其逃避监管,在灰色地带扭曲发展。不如顺势而为,不断加以规范。

令人欣慰的是,此事已引起监管部门重视。不久前,银保监会就明确表示,抖音、微信、微博这类第三方平台宣传或售卖保险产品必须遵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禁止第三方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市场情况和百姓需求千变万化,规章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细化。比如,根据监管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有销售保险的资质,可如果有代理人资格的主播,在没有牌照的第三方平台上开视频,该如何处置?再如,“网红”们自己并没有代理人资格,但是他们通过扫码链接等手段,与有牌照的代理人合作,一个前台“引流吸粉”,一个后台“用粉变现”,怎么办?短视频的传播具有及时性、爆发力,以目前的监管手段,能否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控、追踪、管理与惩戒?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金融机构需加速提高短视频营销竞争力,强化跨界意识,选拔培养靠谱的“网红”,为用户提供既专业又有亲和力的服务。行业、企业要立足长远发展,加大投入制作、传播一些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陷阱的小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消费者教育。

短视频平台在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商行为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妨以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产品榜单、增加消费警示弹窗等手段,将坑害用户的所谓“网红”驱离,及时下架违规视频。

当然,消费者自己也要擦亮双眼。别以为偶像无所不能,被一两句屏幕里溢出的话语所影响,就盲目下单。投资理财买保险,还是找专业人士更靠谱些。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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