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驻郑办原主任张永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商丘市政府驻郑办原主任张永乐(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霞接受监察调查
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霞(副处级)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焦作: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沁阳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张国强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
2018年中秋节和2019年春节期间,沁阳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张国强分9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11100元。2019年6月24日,张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修武县云台山镇旅游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司纪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9年5月13日,修武县云台山镇旅游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司纪忠在修武县七贤镇某饭店举办“乔迁宴”,邀请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37人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6100元。2019年5月15日,司纪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沁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刘家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8年8月、2019年2月,沁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刘家辉分别在沁阳市某餐厅和崇义镇某饭店,以两个女儿结婚为由宴请沁阳市政协和沁阳市供销社工作人员46人,共收取礼金5300元。2019年6月24日,刘家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卫辉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卫辉市顿坊店乡黄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永军向群众摊派费用及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
2016年10月,经郭永军提议,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研究,决定向该村村民收取每亩耕地5元,共计4650元,用于安装变压器施工过程中被占地村民的青苗补偿。2017年11月,郭永军收取村民姚玉新购买村委会房屋款50000元,直接用于村集体支出,直至2019年3月才将该笔资金入村账。2019年5月20日,郭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卫辉市李源屯镇北鲁庄村党支部书记杨翠杰、会计韩启华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
2014年,北鲁庄村委收取本村村民韩某在自家地里建房占地费20000元,未入镇三资管理账目,用于支付村粉刷外墙涂料和铲车维修费用。另外,杨翠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22日,杨翠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卫辉市狮豹头乡山岭村党支部委员兼上山岭小组组长刘友印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
2009年6月至2017年2月,刘友印在任村小组组长期间,将该小组收取的租用水井、卖变压器壳、卖石渣费用及村青苗、地面附属物、树木赔偿款等共计83365元,未入村委账目,而是由其本人保管,直接用于该小组各项支出。2019年4月28日,刘友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卫辉市顿坊店乡牛厂村党支部书记孔凡生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
2017年牛厂村委将收取的卖房款及其他款项共计20500元,未入乡“三资”账户,而是直接支付翻盖村室工料费用和村委日常支出。2018年10月,孔凡生将收取的村集体土地承包费156572元暂存于其个人账户。2019年4月16日,孔凡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卫辉市原太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贾鹏、镇干部魏贵星在树苗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问题。
2017年3月,贾鹏与魏贵星在太公镇政府实施树苗采购工作中,擅自决定采购孙某价值87070元和18200的杨树苗及女贞树苗。2017年8月,两人将87070元以借款的名义分解到镇下辖的4个村,并安排村支部书记出具借款手续,造成各村委直接购买孙某树苗的假象,以此形式来规避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2019年4月28日,贾鹏、魏贵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商丘、洛阳、焦作、新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