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长的表:原价1030万、估价800万、起拍720万

2019年07月16日21:11

来源:安徽网

  这两天,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网上拍卖上拍卖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的受贿所得物,共19件,包括手表、戒指、玉器、项链、金条等。记者注意到,拍卖的19件标的物中,手表共有6块,其中百达翡丽牌手表2块,最贵的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起拍价为720万元。

  拍卖的百达翡丽手表全世界仅22块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公告称:将于2019年7月15日9时至2019年7月16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公告(拍卖截图)

  公告中称:拍卖标的包括百达翡丽牌手表2块、帝舵牌手表1块、卡地亚牌手表1块、伯爵牌手表1块、法兰克穆勒牌手表1块、玉器把件2块、玉器挂件1块、翡翠挂件1块、翡翠戒指1只、翡翠手把件1块、项链1条、金条4根、仿古青铜器花瓶2只。物品所有人:程瀚。

  蚌埠中院在上述《公告》指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蚌价认定(2019)231号价格认定结论书。

  部分拍卖物(拍卖截图)

  部分拍卖物(拍卖截图)

  程瀚涉案物品拍卖详情(拍卖截图)

  记者查询得知,最贵的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全世界共22块,2008年香港苏富比曾拍出1075万元,不过,2015年佳士得拍卖成交价仅仅728万元,历史上也也有不足700万元流拍的状况。

  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拍卖截图)

  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拍卖截图)

  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拍卖截图)

  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拍卖截图)

  记者看到,程瀚的这块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起拍价720万,尚无人报名参拍。有网友评论称,起拍价较高,加上后期保养太贵,这块手表很可能流拍。截止拍卖结束,这块百达翡丽手表有53048人次围观,但无人参拍,最终流拍。

  百达翡丽手表来自房地产商所送

  2018年11月9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程瀚犯受贿罪、犯徇私枉法原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百万元。

  在法院审理查明的程瀚17起受贿事实中,最大的一笔是接受安徽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仰某请托,为其公司经营提供帮助。2014年4月,程瀚在仰某的家中拿走其价值1300万港元的百达翡丽牌手表1块。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称,仰某在合肥经营房地产和酒店,程瀚安排公安局多个部门和分局领导对其关照,从拆迁、楼盘开盘、销售秩序到劳务纠纷处理,以及酒店审批、检查等,提供全方位关照。

  据《中国经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上述送给程瀚百达翡丽牌手表的仰某即蓝鼎国际董事会主席仰智慧。2018年11月26日,蓝鼎国际曾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8月23日起未能接触或联络公司董事会主席仰智慧。目前,仰智慧已经恢复履行其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的职务。对于仰智慧失联的原因,蓝鼎国际称,是由于一直在协助中国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程瀚被查后,网友曾搜索发现,程瀚也很喜欢手表,并截图展示。而这次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标的物也证实了这点:19件拍卖物手表就占了6件,包括百达翡丽牌手表2块、帝舵牌手表1块、卡地亚牌手表1块、伯爵牌手表1块、法兰克穆勒牌手表1块。

  程瀚终审获刑17年半

  2018年11月9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此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受贿、徇私枉法一案所作出的一审判决。

  程瀚,1963年11月出生,1985年7月大学后即进入省公安厅工作。2006年至2015年2月,被告人程瀚先后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程瀚在此期间,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在大肆受贿的同时,程瀚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程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同时,程瀚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程瀚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索贿数额多达600余万元,且被告人程瀚认罪态度差,悔罪态度不诚恳,故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量刑时对此予以适当考虑。根据被告人程瀚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案经蚌埠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7月13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程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犯徇私枉法原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百万元。对被告人程瀚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程瀚当庭表示提出上诉。程瀚及其辩护人上诉提出原判认定收受贿赂与事实不符、其构成徇私枉法罪证据不足,原判量刑过重。

  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书列举的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均已在一审开庭审理时当庭出示并经质证,省高院对此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所列证据予以确认,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安徽网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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