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88年生,一个1992年生,两个年轻小伙相约去KTV。同事之间一起唱唱歌,本是为增进感情,没想到最后却闹到了法院。
“也就1千多块钱,你们法院居然来真的?!好吧,我履行。”90后小伙因为欠了同事1800元钱,成了货真价实的老赖。
面对法院执行人员,张某一脸懵逼,这才慢慢想起去年那档子事。
2018年9月的一天,他和同事相约去KTV娱乐,当时双方协商费用各自均摊。
最后一结账,一共消费3600元。
张某说:“兄弟,不好意思啊,哥们最近资金紧张,你先垫一下行不?过几天就还你。”
听到张某的承诺后,同事替张某支付了1800元。
但一段时间过后,经过多番催讨,张某也未按约归还,于是同事告到了杭州上城区法院,官司打赢了。
不过,从开庭一直到判决生效,张某依旧是“杳无音信”,同事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一调查,原暂住地已退租、联系方式已变更、网络查控发现无财产线索,张某似乎“铁了心”要逃避义务。
不过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有的是办法,备好线上线下两张“网”张网以待:
1、执行立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位于安徽祁门的老家,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风险告知书》《传票》和浙江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书。
2、鉴于张某在法院送达上述法律文书后,仍旧没有任何履行义务的表示,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及采取拘留(布控)措施。
张某果然“自投罗网”了。
最近,执行法官接到张某的电话。
他称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文书,自己万万没有想到,会因为1000多块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表示了歉意。
当天,张某便把包含执行、诉讼费、执行标的在内的1800余元,一次性全部打进了法院执行款专户。
这应了一句话,躲开法官就能逃避承担责任,大错特错!任你跑到天涯海角!执行法官也将追你到天荒地老!
杭州上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告诉钱报记者,在社会信用体系日臻完善的今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者,在贷款融资、工商注册、乘坐交通工具、子女就学、就业岗位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有的商业银行甚至规定,就算经强制执行履行完毕,但贷款额度、期限上也仍会受到影响。
如果拒不申报财产、申报不实、拒不履行等,除了被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外,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奉劝妄图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侥幸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不便,不要像这个90后张某一样,因为千把块钱,变成了四处受限的老赖。”
来源:钱江晚报/浙江24小时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