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开展汽车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卖车禁止加价和强制购买保险

2019年08月06日08:04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李曼 通讯员 金婷婷

  日前,洛阳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全市汽车销售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此次汽车销售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底开始,一直持续到11月上旬,重点针对当前汽车销售中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不交付合格证。供应商、经销商在交付汽车的同时未交付整车出厂合格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及维修保养手册、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等随车凭证和文件。

  强制购买保险。供应商和售后服务商对消费者限定户籍、限定产品、强制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行为。

  加价销售。经销商未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存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行为。

  不按规定备案。供应商、经销商基本信息未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信息系统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未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不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未核实登记消费者有效身份证明,不签订销售合同,不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中断售后服务。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移交供应商,未及时通知消费者并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

  未建立消费者投诉制度。供应商、经销商未建立消费者投诉制度,未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未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未按规定时间办结群众投诉。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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