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谋面 许昌女子被骗25万余元 对方曾谎称要租直升机买房

2019年08月06日19:5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孤儿”“身患重病”“急需买房”……四川许某的“苦难人生经历”,深深博得了河南许昌网友张某的恻隐之心——只是,这一切不过是一场骗局。8月6日,大河网记者从许昌魏都区法院了解到,张某从未见过许某,但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竟被许某“借走”25万余元。

今年30岁的许某,四川人,无业,没文化,2013年曾因犯抢劫、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2017年年底的一天,许某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谎称自己叫“林强”,通过微信群添加远在许昌的张某为好友。

此后一年的时间内,许某虚构“自己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等故事,编造自己“身患重病”“办理住房贷款需要送礼”等理由,骗取张某的同情和信任,不断向张某“借钱”,后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多次向许某转款。除去许某归还的极少部分欠款,张某共计向许某转账25.3275万元,许某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挥霍。

张某报案时称,许某用“悲惨的身世”骗取自己的信任,一开始还能返还少部分借款,在后期谎称要买房的过程中,甚至以“成都大雨封路,办理住房贷款当日截止,需要租直升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这样的理由蒙骗自己。

张某也曾怀疑许某是在说谎,但当她想要回钱财时,许某以自杀相要挟,称其死后张某将一分钱也拿不到。就这样,张某越陷越深。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许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许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考虑。

今年7月14日,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许某退赔张某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审理该案的法官提醒,许多犯罪分子事先伪装身份信息,利用交友软件寻找“猎物”,以达到在短时间内骗取到最大值财物的目的。以“租直升机”这样荒唐的理由借款,本是让人难以相信的,但随着犯罪分子步步为营设下的圈套,很多当事人就会失去判断能力,最终被牵着鼻子走。所以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理智,当对方频繁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通过各种方法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被虚拟世界迷了眼。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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