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8月7日,河南高速交警二支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案例,驾车的袁某认为高速公路上通行顺畅,交警不拦车检查,适合练车,没想到在停车换回驾驶员时被查获。
上午10时许,二支队民警张生豪、李青驾乘警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南向北巡逻至677公里(郑州港区路段)时,看见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停在路边应急车道内,没有亮双闪灯,车后也没有警示标志,驾车人和副驾驶座上的人都下了车,两人交换位置后准备出发。
民警赶紧上前示意二人接受检查,刚坐在驾驶员位置的中年男子出示了驾驶证,换到副驾驶位置的中年男子则出示了行车证,称自己的驾驶证忘带了,能背出驾驶证号供民警核对。民警根据这位男子提供的驾驶证号查询到一宋姓男子,但档案中的照片与这名开车男子的长相有些不同,该男子坚称自己就是宋某,驾驶证上登记的其他信息也都能对答如流。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民警只好将二人带到队里作进一步调查。
到队里后,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了袁某的身份证,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袁某承认了自己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袁某想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就于今年6月买了一辆二手五菱牌面包车先练练。这次袁某计划到中牟接家人回漯河,找了朋友李某作驾驶员,在许昌上京港澳高速公路后,袁某认为高速公路上一路畅通,不会有交警查车,就动了在高速公路上练车的念头,没想到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结果,袁某由于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约60公里,被高速交警二支队处以1000元罚款。
民警提示:
1.高速公路上车速快,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新手很难应对,一旦发生事故破坏性很大。
2.无证驾车会加重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并且保险拒赔。
3.高速交警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
所以,认为高速公路通行条件好、不会被查、适合练车,这种想法千万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