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安全隐患我整改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邀您来投诉

2019年08月10日09:2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祝传鹏 通讯员 宇娇)超速超载营运、疲劳驾驶危险驾驶、临水临崖安防工程不到位等,您在出行时发现以上道路水路安全隐患,可随时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

8月9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从即日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行动,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问题,聚焦行业重点领域,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依法查封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违规违法企业,依法停止营业一批、经济处罚一批、吊销证照一批、信用惩戒一批违规违法经营业户,使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投诉举报方式

1.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电话投诉举报;

2.通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微博“河南交通”置顶文章投诉举报;

3.通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头条号“豫见交通”置顶文章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影像资料、标明时间、车号等基本信息。

(一)道路运输

1.营运客车超员、不按站点停靠随意上下人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驾驶过程中随意拨打电话等危险行为;

2.汽车客运场站、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3. 未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存在安全隐患;

5.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未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等安全隐患;

6.省际旅游包车与旅行社未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

7.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车辆技术条件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安全附件配备、罐体壁厚等存在安全隐患;

8. 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正常运行、人为损坏卫星定位装置、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违规告警信息不处理、违法行为不处罚等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公路基础实施(含高速公路)

1. 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构造物存在安全隐患;

2. 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桥隧、团雾多发路段、“公跨铁”桥梁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存在安全隐患;

3. 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隐患;

4. 农村公路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等安全隐患。

(三)水上交通

1. 存在水上运输企业审批、资质核查管理、船舶“挂靠”经营、航运公司“代而不管”等情况;

2. 对港口经营、安全设施配备、港口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3. 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长期脱管船舶;

4. 水路危险品非法运输、港口非法装卸危险货物。

(四)在建工程

1.工程施工高风险断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存在地质安全风险隐患;

2. 大型桥梁、隧道、港口码头、高边坡、深坑基、临水临边、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存在隐患;

3.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施工机械、现场用电、民爆物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管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五)执法监管

1.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货车非法改装、营运;

2. 客运和出租车市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 公路、桥梁等路域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编辑:谭敏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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