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和规则 为法治城市创建划定“硬杠杠”

2019年08月14日07:4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记者 孙欣)8月13日,记者获悉,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河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为法治城市创建划定“硬杠杠”。

  《考核办法》明确,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创建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尊重民意、社会认可的原则,实行属地考核与上级抽查相结合、主管部门评价与行业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依据《考核细则》,我省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等,下设了32项具体指标。值得一提的是,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了规范建设与创新推动的呼应,设置了多项加分项。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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