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四人被通报!

2019年08月20日14:19

来源:清风商丘

  宁陵县城郊乡胡二庄村支部原书记王明义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违规收取到户增收项目押金等问题。

  2014年10月,胡二庄村在实施“扶贫到户增收”项目中,王明义弄虚作假,将25户非贫困户上报为到户增收扶贫项目对象,每户享受扶持资金4000元,造成10万元扶贫资金流失;违规收取50户到户增收扶贫项目对象押金2.5万元,其中9000元用于村务开支,剩余16000元退还群众;另王明义还有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5月13日,宁陵县纪委给予王明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虞城县李老家乡胡老家村委原主任刘振华收取群众钱物、侵占挪用危改资金及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

  2017年,刘振华以办理低保、申请危改资金为由,收取群众钱物7100元,用于个人支出及村务开支;侵占群众危改资金6204元,用于个人开支;会同村支部书记李彦群挪用危改资金15000元,用于偿还该村修路配套资金贷款;2018年,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

  2019年5月24日,李老家乡党委给予李彦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29日,给予刘振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其辞去胡老家村委会主任职务。

  民权县双塔镇闫寨村村委委员闫良国侵占“六改一增”专项资金等问题。

  2017年,在没有征求贫困户同意的情况下,闫寨村支部书记闫良战安排闫良国负责实施该村“六改一增”工程项目,闫良国在实施工作中私自将多领取的购料运料费用7900元据为己有;另闫良国还有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5月7日,民权县纪委分别给予闫良国、闫良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睢阳区宋集镇刘辛庄村支部原书记李广敏套取危改资金、违规收费问题。

  李广敏任村支部书记期间,2015年伪造三户危房改造申请资料,套取危改资金53500元,用于其他村民土地平整支出;2017年私自收取村民1万元,用于该村修路相关费用支出。

  2019年5月28日,睢阳区纪委给予李广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4起案例中,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之便对扶贫资金予取予夺,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恶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贫困县摘帽后,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监管”。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决战年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确保精准到位;持续加大执纪力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追责力度,严格“一案双究”,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营造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浓厚氛围,增强社会震慑,为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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