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开奔驰车 随身揣7张银行卡 原来是个欠账不还的“老赖”

2019年08月22日14: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出门开着奔驰车,随身携带多张银行卡,却欠着5万元账不还。8月21日上午,在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找到齐某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针对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现年37岁的齐某常年在郑州做小商品批发生意。2016年1月,齐某与张某签订了《二手车交易协议书》,约定齐某向张某购买二手奔驰车一辆,购车款18.5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当天,齐某如约支付了首付10万元购车款。随后,齐某又陆续支付了5万。

然而就在张某将车钥匙交给齐某并帮助其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后,齐某却开始以手头紧张、货款没到账等为由拖延支付尾款。张某称,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催促齐某,对方却迟迟未将购车款足额支付完毕。在催要过程中,齐某和张某还就欠付款项达成了约定,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但齐某依然迟迟“不见行动”。

多次催讨无果后,为早日拿到卖车钱,张某将齐某起诉到了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张某与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1.齐某于2019年2月1日之前支付张某利息1万元,2019年4月1日之前支付张某剩余购车款3.5万元。2.如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则齐某于逾期之日起5日内向张某支付全部未支付款项(含已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款项),并另行支付利息。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齐某却并未如约履行,还同张某玩起了“人间蒸发”。张某无奈之下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还多次对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执行人齐某则对此不予理会,不仅未按期报告财产,还连人带车不见了踪影。执行法官通过查询,亦未发现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然而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气馁,而是打出了“组合拳”:一方面依法将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行方式,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另一方面对齐某的下落进行积极寻找。

8月21日上午,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郑州一高速口成功拦下了被执行人齐某并将其带回了惠济法院。在将齐某带回法院途中及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对齐某进行了多次劝说,而齐某却不思悔改,对执行法官恶语相向,并坚称自己由于投资失败,导致目前生活困难,无钱还债。

执行法官在依法对齐某所驾驶的奔驰轿车进行搜查时,在车上发现了一个手提包,包内有现金1000多元、银行卡7张,以及身份证等大量齐某的个人物品。鉴于齐某藐视法律的“耍赖”的态度和行为,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下一步,如果齐某仍拒绝还钱,执行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以拒执罪追究其法律责任。(线索提供:鲁维佳 魏巍)

编辑:谭敏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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