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开始实施孤儿助学工作:年满18周岁后,每人每学年1万元

2019年08月31日19:0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何心悦)8月30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孤儿助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下发,《通知》规定,郑州市孤儿助学工作自2019年秋季起实施,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通知》明确,据《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孤儿助学项目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为更好地开展孤儿助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详实的《孤儿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人员信息台账》,于9月6日前将纸质版台账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今后每年10月20日前上报孤儿助学信息台账。

同时,《通知》显示要建立《孤儿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人员信息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就读人员信息,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和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台账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受助对象信息变更时,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信息告知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确保孤儿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人员信息详实准确完整。

       2019年慈善助学资助名单.xlsx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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