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增则工资增效益降则工资降 郑州市国企工资改革方案来了!

2019年10月10日07:38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瞧

  本报讯进国企就能拿高工资?那可不一定!国企经济效益不好,工资也得跟着降!近日,郑州市人社局印发《郑州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明确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

  郑州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解读《方案》时表示,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本部及其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子企业,有关部门及下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1985年以来,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职工工资总额增长按经济效益增长的一定比例浮动,对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还存在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监管体制尚不健全等问题,难以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此次《方案》重点围绕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对决定机制、管理方式和监管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完善了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明确企业经济效益增则工资增、企业经济效益降则工资降的挂钩联动原则。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0%的,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当少降。

  那工资该咋分配?《方案》指出要以岗位价值、业绩等为导向。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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