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桌代替审判台 亲人称谓代替原告被告 家事审判让法官巧断“家务事”

2019年10月13日08:26

来源:大河网

  □河南日报记者周青莎

  10月9日,全省首个家事诉讼中心在宁陵县法院揭牌成立,这是该院继2014年3月成立我省首个家事法庭后的又一探索,被称为家事法庭的“升级版”。

  不只是宁陵,各地法院都在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法官断起“家务事”不仅更加专业化,而且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各显身手

  2016年,新乡市中院、商丘市中院、新郑市法院、襄城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全国家事审判体制改革试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又选定35家基层法院作为本省试点,各中院选取部分基层法院作为市级试点,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安阳市中院结合所属县(市、区)面积跨度广、乡镇分布分散的特点,将各基层法院所有家事案件审判活动下沉到人民法庭。

  2015年4月,商丘市中院成立“女子家事合议庭”;上蔡县法院专门选派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法官组成合议庭;南乐县法院、清丰县法院除了保证合议庭有女法官,还配备了女性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2017年以来,新乡两级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并从高校聘请法学、医学、心理学教授为人民陪审员和家事调解员。

  在宁陵县法院家事诉讼中心,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干部等组成的家事社工工作室,对涉及未成年人或家暴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疏导。

  除了建立专业的审判队伍,引入专业调解团队,在硬件方面,各地法院纷纷设立圆桌审判庭、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儿童观察室、反家暴中心、孝道文化展览室等,用“丈夫”“妻子”“母亲”“儿子”等座签代替“原告”“被告”,减少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对抗情绪。

  “家务事”不再一判了之

  除了在家事审判专业化和硬件设施上下功夫,全省法院还积极转变审判理念,避免用审理财产案件的理念来审理家事案件,“家务事”不再一判了之,而是更加注重人文关怀,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各地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家事审判特点,推进落实冷静期制度、离婚证明书、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并强化与其他司法机关、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联动机制,通过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写法律文书时,越来越多法官注重发挥裁判文书的教育功能,通过“法官寄语”等劝导性文字,使判决书不仅仅阐释法律,更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审理起来,法官需要付出巨大的耐心和精力。焦作市中院法官李玉香是全国首个以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家事审判工作室负责人,她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家事审判改革,许多濒临破裂的亲情得到修复,家事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③4


编辑:娄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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