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推出新举措:对群众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实行微信红包奖励

2019年10月18日10:17

来源:大河客户端

  10月17日,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对群众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实行奖励的通告,群众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即可获得微信红包奖励。

  一、受理举报范围交通违法线索的举报,仅限于市区电子警察工作范围以外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妨碍交通安全通行的;(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妨碍交通通行的;(3)交通拥堵处随意穿插、借道超车的;(4)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调头、转弯的;(5)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6)机动车逆向行驶的;(7)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8)车窗抛物的;(9)机动车载物撒漏的;(10)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1)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审核有效,给予举报人一次性红包奖励,审核为无效的不予红包奖励。为体现微信红包奖励的公平性,具体奖励金额在10元至30元之间随机发放奖励,每名举报人每月有效举报数奖励数不超过60起。同一交通违法行为由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基本相同的,以交通管理支队受理时间为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其他举报人不予以奖励;对市民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不予奖励。举报人在接到微信红包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领取(超时系统会自动退回,视为自动放弃)。

  平顶山交警部门提醒,群众举报交通违法线索时,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利用微信举报进行打击报复、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 1 )捏造交通违法事实,恶意举报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 2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红包的;

  ( 3 )恶意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4)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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