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制度”优势 筑“中国之治”胜势

2019年11月09日19:32

来源:浙江在线

  在杭州余杭西部的青山绿水里,有座名为小古城村的村庄,村口议事亭边的铁艺雕塑上,镶嵌着“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十个大字,是该村民主协商浓厚氛围的一个缩影。这个美丽新农村,将当年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好三农”的谆谆教导,化作不竭动力,持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新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机制,探索“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路子,在“村里的事大家商量着办”的实践里,村级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

  这样的村庄,只是今日中国广袤城乡大地上践行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缩影。“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对我国社会治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并系统总结了“中国之治”的13项制度原则,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保驾护航,“中国之治”的美好前景清晰可见。

  国家治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多个维度的制度安排。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们既要守护这些制度原则,也要发挥制度优势,推进改革创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让“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形成更为有力的互相支撑,让“中国之治”在中国这艘巨轮的未来航行中,释放一路劈波斩浪的强劲动力。

  突出“人人”二字,践行发展理念。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体验感、归属感、获得感息息相关。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既强调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过程中每个社会成员都是主体,均有参与的权利与义务,也强调了社会治理成果将为人人共享的许诺。在基层实践中,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民等治理主体之间,通过民主协商、共同合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共同体,进而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其本质精神,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走群众路线,做到了这一点,也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着眼“创新”二字,深化改革文章。社会治理能力的内涵是丰富的,改革也是多维度的。例如,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网络化与智能化的水平,“城市大脑”“智慧政务”“未来社区”,让社会治理更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又如,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让政府从过去对社会事务的大包大揽逐步转移到适当的购买服务等。再比如,将社会治理权力配置,从政府集中管理变为扩大公众参与,社会治理重心从部门单位转向城乡基层社区等。按照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积极加强与创新社会治理,是这些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的重要特征,也需要在未来继续坚持。

  落脚“平安”二字,释放社会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成就伟业的保障,而制度的生命力,恰恰在于执行。立足于新时代我国的社会基本情况,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治理手段和方式上,应当善于运用法治、自治、德治以及科技手段,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置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破治理之难,解基层之困,谋平安之局。

  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步入新时代,社会在转型,矛盾在转变,观念在激荡,一个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将让我们更从容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一流的制度力创造一流的治理效能,用一流的治理效能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敞怀拥抱伟大梦想的实现。(唐文薇)

编辑: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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