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开征集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教书育人”!

2019年11月13日22: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政务记者 刘高雅)推动产教融合,河南再出“新点子”!为发挥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11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面向在河南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河南省内纳税的企业(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除外),公开征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

重点培育哪些企业?

《通告》指出,将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高端装备、绿色食品、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5G、新材料及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旅游、中医诊疗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

同时,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申报应具备啥条件?

申报需具备哪些条件?《通告》明确,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的2项:

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学校;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年对外开展培训覆盖500人以上;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并取得一定成效;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近3年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院)开展每年6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者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如何审核、培育、管理?

据了解,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企业应在入库后3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备案,企业入库建设培育至少1年后,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向国家申报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

根据《通告》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定期复核入库企业情况,首批审核启动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企业申报不设时限,随时可以申报。

名词解释: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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