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 立案调查和执法检查39起违纪违法案件
“普查期间,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累计受理61起普查违纪违法举报线索,对39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和执法检查,及时通报曝光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11月2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
据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完成数据采集和主要数据汇总工作。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系统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获得了极其宝贵的海量数据,是对国民经济一次高质量的“体检”。
据介绍,这次普查充分应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普查过程公开透明,全流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及时查处普查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先后对普查各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对全国31个省(区、市)普查调研指导全覆盖,开展了我国经济普查史上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的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样本单位进行了单位情况、登记规范性和指标差异情况核查。
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178.9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了1093.2万个,年均增长14.9%。产业活动单位2455万个,增加了1151.5万个,增长了88.3%,年均增长13.5%。“普查结果真实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取得的成果,深刻反映了我国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准确反映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大量增加的新成效。”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纪检监察报 王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