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丨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方案公布 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实行

2019年11月25日20: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张楠 )11月25日,《2019年河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发布,《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也一同公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河南将于12月10日上午召开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消息】

河南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要调整

受物价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办学经费不足问题已成为制约全省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破除河南高等教育“壁垒”?

今日,《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方案》公布,并将于12月10日上午召开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15年未调整公办高校收费标准的河南省,将开始动态调整学费标准。

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关注】

三种拟定调整方案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及周边省份学费标准等因素,河南省拟定了三个调整方案。

方案一:该方案适当拉开学校、学科之间收费差距,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优势特色学科倾斜;赋予高校一定收费自主权,允许其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调价水平在三个方案中最低,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068元/生·年、专科470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18.92%。但该方案对专科支持力度相对不够大。

方案二:该方案适度调高本专科基准学费标准;加大理工类学科发展支持力度;“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在规定幅度内可自主确定标准。调整水平居三个方案之中,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348元/生·年、专科515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2.65%,充分体现“三个相适应”原则,具有一定前瞻性,与河北、山西等邻省去年调整执行的标准接近。

方案三:该方案较大幅度提高了本科基准学费标准,可较大程度缓解高校办学经费压力;适当拉开“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其他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标准差距,既充分体现优质优价,又充分体现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发展。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466元/生·年、专科548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4.46%。但该方案高校学费标准上调自主权仅限于“双一流”建设高校,覆盖面较窄,其他高校无上调权限,不利于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且上调幅度在三个方案中最大。

【释疑】

为何调整河南公办高校收费标准?

▲ 办学经费需提升

从总体上看,河南省高校在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有一定缺口,2018年,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36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5714元少5348元,仅为全国的66%;生均图书73册,比全国85册的平均水平少12册;生均占地53.4平方米,比全国58.7平方米的平均水平低5.3平方米,这些都严重影响着高校的发展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现行的河南公办高校收费是按照2004年制定的标准实施的。近年来,物价指数不断上升,学校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等也在不断加大,生均培养成本已大幅提高。

“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在财政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短期内难以明显增加的前提下,各类高校普遍存在办学成本高,收入来源渠道少,经费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公办普通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之路。”河南一高校负责人表示,信息化建设和实验实训室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各项支出与日俱增,成本与收费的巨大差距使得高校建设举步维艰。

▲高等教育再上台阶

当前,河南省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河南高等教育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需要进一步为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成本分担机制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对建立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有明确要求,政府投入和受教育者承担的学费是高等教育投入的两大主要来源,两者之间的均衡至关重要。

十五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逐步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全省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由2004年的每生每年3447.7元,增加到2018年的14225.6元,是2004年的4.13倍。而学费等其他收入占高等教育总投入的比例逐年下降,政府基本承担了全部的物价上涨、扩大招生、改善条件、教学科研等新增办学成本。

“随着学生培养成本不断上涨,如不适当调整高校学费标准,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教育经费由政府、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分担成本的比例将会进一步失衡。”省内一高校负责人表示,在财政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短期内难以明显增加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学费标准对高等教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 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规定“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2012年“五年禁令”解除后,全国先后有16个省市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部分省份实行了差别定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第四条、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观点】

合理调整学费标准 有利于向高等教育强省跨越

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姬江涛认为,河南处于从高等教育大省向高等教育强省跨越的爬坡期,办学资金短缺,高校学费标准偏低,需根据实际办学成本的不断提高适当调整。

“从高等学校资产总量看,我省高等学校资产总值(含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为132.48亿元,2018年达到1103.47亿元,是2003年的8.5倍。”郑州大学原财务处处长鲁照明表示,从财政投入总量看,近年来“人才引进”、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双一流”高等学校建设等内涵发展投入了大量资金。

在河南省政协委员苏晓红看来,面对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在财政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短期内难以明显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国家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合理分担的要求,适当调整学费标准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发展。

此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关键在教师。大河网记者从省内数所高校了解到,目前全省部分高校发展面临着人才引进的困境,学校因不能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资待遇水平,导致高水平领军人才引进缓慢,培养效果不够明显,大多数高精尖人才会选择就业环境和待遇更为优越的地区。而当前,我省正在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力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对比】

▲对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的影响有限

从学费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看。2004年—2018年,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由7866元提高至31874元,增长305.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670元提高至13831元,增长418.01%。本次调价本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涨幅度为18.92%—24.46%,远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从学费支出占城乡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比例看。2018年,我省城镇居民每户年可支配收入为98809元(按户均3.10人),农村居民每户年可支配收入为46611元(按户均3.37人)。即使按照涨幅最大的方案三计算,调价后本科学费分别占2018年我省城镇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的5.36%、农村的11.36%;专科学费分别占我省2018年城市户均可支配收入的4.36%、农村的9.24%,与2004年相比分别降低10.91、22.85、11.61和24.34个百分点。因此,本次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不会对学生家庭承受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河南省学费标准依然处于中等水平

记者了解到,学费标准调整前,河南省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远低于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目前执行的高等学校学费标准为2004年秋季调整后的标准,至今已执行15年。现行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在全国排名倒数第4位,不仅低于东部地区发达省份,也低于多数西部省份,在中部省份居倒数第一。

此次河南省学费标准的调整幅度考虑和周边省份的高校学费标准的衔接,以第二方案为例与2012年以来调整高校学费的16个省份相比较,全省拟定的调价方案处于中等水平,与相邻的河北省、山西省基本接近。此次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到位后,在目前已调整学费标准的16个省份中,河南省学费标准依然处于中等水平。

【保障】

资助政策不受影响 不让任何一个贫困学子失学

如果高校收费标准提高,贫困学子上学会不会受到影响?这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

从河南省公办高校学生生源结构来看,贫困线以下学生占比较低,由于国家出台了对贫困生的多项资助政策,即使学费进行调整,也可以通过相关机制对贫困生进行补偿,避免其负担增加。

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全省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代偿补偿、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30多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对“所有学段”“所有学校”以及“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

在高等教育阶段,全省已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综合考量目前的资助标准和学费标准,相关高校负责人表示:“提高学费标准后,我省现行资助政策完全有能力保障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助学贷款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贷款需求。资助标准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20%左右;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可以保障特困学生顺利入学,家庭特别困难的普通本专科新生可申请“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可以基本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需求,资助标准为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资助比例约占在校生的20%,完全能够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需求。

此外,特殊困难补助可以保障特别困难学生受助需求。按照国家及河南省资助政策,高校每年按照4%~6%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以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形式,帮助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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