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名人做宣传高收益伴随大风险

2019年12月27日07:43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王峰

  很多人对遍布机场、高铁站的“真功夫”都不陌生,这家门头上打着酷似“李小龙”头像的餐厅如今惹了麻烦。据报道,12月25日,“真功夫”餐饮因未获授权私自使用李小龙的形象被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并且负责维权的开支8.8万元。消息一出,人们才反应过来,原来看了那么久的“李小龙”头像居然没有获得合法授权。

  12月26日,“真功夫”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回应,声称“李小龙”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有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2004年,该公司花高价请来知名营销策划机构来打造了一套酷似李小龙的形象图标,同时将企业名字改成“真功夫”。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方面还曾向媒体透露,资料显示“真功夫”给的备注信息是“真功夫图形”,内容为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文字中明确提到了李小龙,因此有理由相信“真功夫”是有意将消费者的注意力往“李小龙”身上吸引的。对此“真功夫”方面并没有公开回复,只是表示:“本案刚由法院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我们暂不便发表意见,一切留待司法裁决。”

  事实上,这并不是“真功夫”第一次惹上麻烦,据媒体报道,早在2010年时,李小龙之女李香凝就在美国将李小龙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回来,当时她计划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但是在中国,有不少使用李小龙相关logo的公司,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有不少人认为2.1亿是天价赔偿,李小龙公司则算了一笔账,如今一线大咖的代言费一年数千万,“真功夫”从2004年开始使用,按照一年1400万的代言标准的话,侵权15年共计2.1亿。

  对此,普通读者的看法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真功夫使用的是漫画而非真人照片,很难构成侵权,也有人认为明显是侵权。

  近年来,明星和企业之间的维权纠纷屡见不鲜,其中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郑州方大同胡辣汤店与歌星方大同的一起侵犯姓名权官司,最终改名。还有张亮起诉“张亮麻辣烫”,索赔180万。一方面是明星的形象需要维护,一方面是企业的正当权益需要维护,但这类事件越来越多证明国人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觉醒,如何在正当范围内规范有效地使用明星代言?经过一步步试错后,未来必定趋于正规。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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