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清晨,古稀老人亡于田间,监控寻踪,2.5公里外的公路却为案发第一现场,重伤之下的老人为何来到了几公里外的麦田?是有人抛尸还是另有隐情?曲折离奇的案情等待民警抽丝剥茧探寻真相!12月30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警方了解到该起案件。
2019年11月18日7点26分,新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警察同志,我是新郑千户寨油坊沟村的村民,我们发现村委会附近的农田里有一个人,大约70岁,发现他的时候人已经死了,头上有伤,还有血迹,看打扮不像是流浪汉,但是我们都不认识他,你们赶快来看看吧”。
经刑侦大队初步勘察,现场没有发现打斗痕迹和他杀的可疑之处,法医初步检验,死者头部的伤情及身上多处骨折,疑似因交通事故造成。
办案人员首先通过对死亡现场周边的排查,调取现场附近监控,发现2019年11月17日晚19时50分左右,死者独自一人步行进入油坊沟村,且当时死者身上有明显外伤以及血迹,走路步态不稳。这就证明了死亡地点不是案发地。同时,通过调取监控,办案人员了解到死者是由新密方向进村,这也给下一步的调查指明了方向。
在办案民警加紧查找监控的同时,另一方面也传来好消息,经过DNA比对,确定死者为河南省新密市苟堂镇村民杨某。民警随即从死亡现场以及死者杨某居住地两个方向对向调取监控视频,查找事故当天杨某的行动轨迹,希望通过监控还原事件的真相。
由于杨某居住地在郑州新密,而其死亡现场在郑州新郑,两地间隔2公里以上,其间各类公路乡道错综复杂,加之不少路段监控缺失,给调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夜以继日地调阅监控视频,终于在新密市苟堂镇村口一纸箱厂的监控中,发现在案发前一日傍晚,死者杨某出家门途经该厂的身影。
监控显示,11月17日17时31分,死者杨某从家中由北向南沿G343国道附近的乡间小路步行。随后,办案民警根据死者杨某随身携带的毛巾和香皂推测,杨某在当天出门后,应该是到居住地附近的洗浴中心洗澡。
按照这一思路,结合死者杨某的步行方向,民警继续调取前方路段监控,发现4分钟后的17时35分,杨某在关口村小学路口处由北向南横过G343国道,在杨某横穿G343国道的过程中,一辆飞驰而来的货车将杨某撞倒在地,车辆没有停留,扬长而去。
民警通过监控发现,死者杨某在发生事故后,倒地一段时间,随即自己挣扎着起身离开事故现场。民警按照死者杨某的行走方向,从事故发生地和死亡地对向继续调取沿途监控视频,在克服种种困难、查阅大量视频后,终于在事故发生地至杨某死亡地之间的多个监控中,找到了杨某的运行轨迹。可以确定,杨某在新密发生事故后,自己步行2.5公里,最后倒在了新郑千户寨油坊沟村村委会附近的农田里,再也没有醒来。
经法医进一步尸检,确定杨某身体伤情,符合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特征,确定该案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在弄清杨某事故的来龙去脉的同时,另一组办案民警也在加大追查将杨某撞伤并肇事逃逸的车辆信息,在新郑、新密两地交警部门的配合之下,通过监控确认,2019年11月17日17时37分,死者杨某生前与一辆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倒地。
新密警方根据视频监控,调取案发时经过该路段所有的轻型货车记录,发现在案发前后,有60多辆类似的轻型货车经过案发现场。经仔细观察监控录像,又有了重大发现,原来肇事车辆在与杨某发生碰撞的时候,左侧倒车镜掉落。新密警方针对这一情况,成功锁定了缺失左侧倒车镜的豫AZ6**7红色轻型普通货车具有重大嫌疑。民警当即联系到车主,让其配合调查。
11月23日,民警见到了肇事逃逸嫌疑车,该车左侧已新装一个倒车镜。经询问,司机慕某称当天晚上行驶该路段时,撞住了一个人,以为这个人是碰瓷的,就没停车,等去新郑送完货返回苟堂途中,经过事故现场,发现地上什么都没有,就没有把这事放到心上。得知被撞的行人身亡,慕某十分后悔。当天,慕某因肇事逃逸被新密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12月6日,事故责任认定司机慕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当天被新密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