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不得在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上课

2020年01月30日17:3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张楠)1月30日,郑州市教育局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应急响应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扩散,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目标、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强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号)精神,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校和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在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上课及其他形式的集体活动等;已经安排或通知的,要坚决予以取消。

《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同时组建疫情防控专家组,做好咨询解释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防控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保障人力、物力、财力配备,增强疫情防控能力。

  《预案》就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六项要求:

1.做好排查工作。要按照要求,了解学校、单位的全体师生员工假期去向,重点排查他们是否去过疫区或是否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对返校、返岗的师生员工,也要排查他们是否去过疫区或是否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

2.落实隔离措施。对去过疫区或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严格报告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病例的,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加强联防联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联防联控措施。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要求,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5.杜绝师生聚集。各学校要在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暂停校园场地开放、暂停各类集中考试、严禁提前开学;要提醒师生及家长,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游、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聚集性活动。

6.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地方和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就全面做好留校学生、工作人员和实习学生管理工作,《预案》明确,要针对假期留校工作人员、学生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并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留校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食堂、超市、厕所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同时对假期期间学校值守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定期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工作,保障随时联系到学生本人。要做好假期期间在外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带队教师要将疫情防控要求和防控知识及时传达到每位实习生,杜绝实习生的外出活动,密切关注实习生的生理和心理动态,坚持每天早、晚定期测量体温,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预案》对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春季开学前,各学校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校园医学观察隔离场所、人员、经费等保障方案,提前对教室、宿舍、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消毒。加强同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

《预案》要求,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要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在值班室和相关业务处室建立双值班制度,保障疫情上报渠道顺畅。要坚持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照迅速、准确、直报的原则,自即日起,实行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每天向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报送工作情况。要通过电话、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推送相关信息,帮助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疫情的严重危害性,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掌握救治渠道。要采取适当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和员工相信各级党委和政府,克服恐惧心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到疫区,加强自我保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预案》强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预案》同时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物资、资金、人员和技术等保障措施,以及疫情结束后的善后与恢复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编辑:史海山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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